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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表指标解释 (二)
统计局  2006-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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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住户类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普查表

非住户类农业生产经营单位 是指住户类农业生产经营单位之外,所有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包括国有农场及国家机关、团体、学校、科研单位和工矿企业附属的农业生产单位;个体投资、外商投资、港澳台投资、集体或联合兴办的农业生产企业;不包括农业服务业单位。

单位地址是指单位实际所在地的地址。由单位填写,普查员审核。

单位行政区划代码及单位编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及本方案所规定的编码方法,由普查员填写。

除国营农场外, 填报本表的农场或企业,无论其经济类型或归属单位,编码只反映该单位所在的地理位置,因此,在省、县、乡级均按照行政区划代码填写。实际坐落在那一级就编到那一级。如该农场或企业未坐落在乡(镇)上,则在乡(镇)码位置上补填三个0;农场或企业单位编码为顺序码,四位。

单位名称指经有关部门批准正式使用的单位全称。填写时要求使用规范化汉字,并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完全一致。农场管理区,则填写农场管理区的全称。

负责人姓名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单位类型是指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企业注册类型划分为依据,对非住户类农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的类型分类。

国有是指国家所有的农、林、牧、渔场,包括农垦、军队、武警系统的农场、司法系统劳改农场、侨务系统华侨农场和农、林、牧、渔业部门的农业企业和示范农场等。

集体是指集体投资兴办,或国家、个人通过产权转移到集体,并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构认定为集体所有制的农业经营单位。

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称为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分为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其全部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

联营是指两个及两个以上相同或不同所有制性质的农户、个人、企业或农场,按照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共同投资组成的农业经营单位。包括国有联营、集体联营、国有与集体联营和其它联营,如农户或个人之间的联营等。

私营是指由个人投资兴办, 或国家、集体通过产权转移到个人,以雇佣劳动为基础、有企业法人执照的农业经营单位,也包括有经营执照的个体农业经营单位。

港澳台是指港澳台地区投资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涉外经济的法律、法规,以合资、合作或独资的形式在大陆办的农业企业。

外商是指国外投资者根据我国有关涉外经济的法律、法规,以合资、合作或独资的形式在中国大陆境内开办的农业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三种形式。

生产经营类别是指经营单位所从事的农业行业类别,分为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业服务业。按其生产的产品或活动确定,如果有两个类别以上的产品或活动,按其占该经营单位产值份额最大的部分确定。

种植业是指对各种农作物的种植活动。包括谷物、豆类、薯类、棉花、麻类、糖料、烟草及其他作物的种植;蔬菜、园艺作物的种植;水果、坚果、饮料和香料作物的种植;中草药材的种植。

林业是指对林木和林产品的培育、种植、抚育、管理、采运和采集活动。包括林木的培育和种植;林木的抚育和管理;木材和竹材的采运;林产品的采集。

畜牧业是指为了获得各种畜禽产品而从事的动物饲养活动。包括对主要牲畜(牛、羊、马、驴、骤、骆驼等)的饲养;猪的饲养;家禽(如鸡、鸭、鹅等) 的饲养;狩猎和捕捉各种野生动物及相关活动;其他畜牧业。

渔业是指在海水水域和内陆水面进行的各种水生动物的养殖和捕捞。包括海洋渔业和内陆渔业。

农、林、牧、渔服务业是指对农、林、畜、渔业生产活动进行各种支持性服务的活动。包括灌溉服务、农产品初加工服务、其他农业服务(如农机配套装备操作、防治病虫害活动等)的农业服务;林业服务,如林业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等支持活动;兽医服务和其他畜牧服务的畜牧服务业;鱼苗及鱼种场、水产良种场和水产增殖场等进行的对有关渔业生产支持活动的渔业服务业。

机构类型是指具有法人单位性质的农业经营单位所属的社会经济机构,包括企业、事业、学校、机关、社会团体、科研单位和其他机构。

没有是指没有所属机构的农业经营单位。

企业包括(1)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各类企业; (2)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3)由其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审批成立,且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4)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但实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

事业单位指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成立和登记或备案,领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取得法人资格的单位;还包括由其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审批成立,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

机关指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司法机关、政党机关、军队武警、政协组织等。

(1)国家权力机关: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办事机构。

(2)国家行政机关:指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以及地区行政行署。

(3)国家司法机关:指国家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

(4)政党机关:指中国共产党各级机关和所属办事机构、各民主党派各级机关和办事机构。

(5)政协组织: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别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

社会团体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民办非企业单位指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的社会组织。

其他组织机构指除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民办非企业法人以外的其他符合法人条件的单位。

其他组织机构包括: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基金会、律师事务所和各类寺庙等。

农业从业人员是指经营单位中,主要劳动时间投入于农、林、牧、渔和农业服务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全部人员,包括从事生产、管理及辅助性劳动的人员。

外来承包人员是指来自本经营单位之外,与本经营单位签有承包合同,在本单位内从事农林牧渔及农业服务业的人员。

文化程度是指农业从业人员接受国内外教育所取得的最高学历或现有文化水平所相当的学历。分为不识字或识字很少、小学、初中、高中、中专、大专以上六个层次。

不识字或识字很少(文盲)不识字或识字不足 1500 个,不能阅读通俗书报,不能写便条的人 ( 不包括小学正在读书的在校学生 )。

小学指接受最高一级教育为小学程度的毕业、肆业及在校学生,也包括未上过小学、但识字在 I500 个以上,能阅读通俗书报、能写便条、达到扫盲标准的人员。

初中指接受最高一级教育为初中程度的毕业、肆业及在校生。也包括相当于初中学历的技工学校的毕业、肆业及在校生。

高中指接受最高一级教育为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和技校的毕业生、肆业生及在校生。

中专指接受最高一级教育为中等专业学校的毕业生、肆业生及在校生。

大专以上指接受最高一级教育为大学专科、大学本科及以上的毕业生、肆业生及在校生。

专业技术人员是指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并获国家初、中、高级农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非农业从业人员是指经营单位中,主要劳动时间投入于非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人员。包括单位中的销售人员、餐饮服务人员等。

耕地是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含轮歇地、草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含蔬菜)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它林木的土地;临时种植药材、草皮、花卉、苗木等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耕地中包括南方宽度小于1米,北方宽度小于2米固定的沟、渠、路和田埂。

水田是指用于种植水稻、莲藕等水生作物的耕地。包括实行水稻、旱生作物轮作的耕地。

水浇地是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种植旱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种植蔬菜的非工厂化的大棚用地。

旱地是指主要依靠天然降水种植旱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靠引洪淤灌的耕地,及山区的陡坡、缓坡、梯田、台地、塬地上的旱地。

有效灌溉面积 是指具有一定水源,地块比较平整,灌溉工程或设施已经配套,在一般年景下当年能够进行正常灌溉的耕地面积。

计算有效灌溉面积,应注意下列问题:

(1) 灌溉工程或设备已经配套,可以灌溉,但由于雨水及时或所种作物不需要灌溉等原因,当年没有进行灌溉的,应计算为有效灌溉面积;

(2) 灌溉工程或设备不配套 ( 如只有深水井,没有安装机器 ) 、渠系不健全 ( 如只有水库,没有修渠 ) 、地块不平整,当年不能发挥灌溉效益的耕地面积,不应计算为有效灌溉面积;

(3) 北方地区没有灌溉工程或设备的引洪淤灌的耕地面积,不应计算为有效灌溉面积;

(4) 南方地区没有灌溉工程或设备,完全靠天下雨蓄水的“冬水田”、“屯水田”、“雷响田”等水田面积,不应计算为有效灌溉面积;

(5) 没有灌溉工程或设备,遇到旱年临时抗早点种的耕地面积,不应计算为有效灌溉面积;

(6) 原有的灌溉工程或设备,由于受到破坏等原因不能发挥灌溉作用,这部分耕地面积,不应计算为有效灌溉面积。

喷、滴管灌面积 是指利用各种水源,采用喷、滴管灌机械进行灌溉的面积。

渠灌面积 是指将地面水源采用渠道进行灌溉的面积。

井灌面积 是指将地下水源采用水井进行灌溉的面积。

园地 是指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或草本作物,覆盖度大手 50%,或每亩株数达到合理株数的70%的土地,包括用于育苗的苗圃。

果园 指种植果树的园地。

茶园指种植茶树的园地。

其它园指种植桑树、橡胶、可可、咖啡、油棕、胡椒、药材等其他多年生作物的园地。

林地是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的土地,及沿海滩涂上生长红树木林的土地。不包括居民点内部的绿化林木用地、铁路、公路设计范围内的护路林,及河流、沟渠的护岸林。

有林地 是指树木郁闭度大于等于20%的天然、人工林地。

苗圃是指固定的林木育苗地。

牧草地是指生长草本植物为主的土地。

天然牧草地 是指以生长草本植物为主,未经改良,用于放牧或割草的草地。

改良牧草地 是指采用围栏、灌溉、排水、施肥、松耙、补植等措施进行改良的草地。

人工牧草地 是指人工种植牧草的草地。

渔业养殖面积是指用于水产品养殖的水面面积,包括内陆水面养殖和海水养殖面积。

海水养殖面积是指利用滩涂、浅海、港湾,放养各种水产品的人工养殖水面面积。本年内不论是否收获其产品,都包括在内。但有些滩涂、水面不投放鱼种或投放少量鱼苗,只进行一般管理的,不计算为养殖面积。

淡水养殖面积 是指已放养鱼苗、鱼种等水产品苗种并进行人工饲养和管理的池塘、湖泊、水库、河沟及其它的养殖水面面积,不包括稻田养鱼面积。有些池塘、湖泊、水库、 河沟,虽然指定专人管理,也放养了一些鱼苗,但起捞的鱼类中,人工养殖的淡水鱼不足 30% 的,不计算为养殖面积。对一些大江、大河、大湖投放鱼种或灌江纳苗,只进行一般的繁殖保护,增殖水产资源的,不计算为养殖面积。

机耕面积是指本年度内曾经利用拖拉机或其他动力机械(如机耕船)耕翻或旋耕、深松过的实有耕地面积(自然面积)。其面积不能重复统计,在一块耕地上不论耕作几次,只计算一次面积。

机电灌溉面积是指由固定站、流动机、机电井、喷灌机械等所有机电动力设备进行排水、灌溉的耕地面积。包括单纯灌溉、排灌结合的面积。一块耕地又排又灌,只统计一块面积,不得重复。

机播面积是指用农用动力机械驱动播种机、移栽机、水稻插秧机等在本年度内播种、栽插各种作物的实际作业面积。按用机械的实际播种面积计算,播一次算一次。

机收面积是指当年使用联合收获机和收割(割晒)机等机械实际收获各种农作物的面积。按用机械的实际收获面积计算,收一次算一次。

地膜覆盖面积 是指当年实际覆盖塑料薄膜的面积,覆盖一次算一次面积。

弓棚面积 是指当年覆盖于蔬菜等作物之上的弓形的比较矮小的、操作人员不能进入的保护地设施的面积。不得与地膜覆盖面积重复计算。

大棚面积是指用于培育农作物的采用塑料薄膜等材料做成的、操作人员可以进入的保护地设施的面积。不得与地膜覆盖面积重复计算。

温室面积是指有人工墙体、室内高度达到人可以在其中自由作业标准,能利用人工或自然方式采暖,用于培育农作物的玻璃温室和制菌用房等的建筑面积。不管是否配备有人工调节温度的装置都视为温室。温室面积不得与大棚面积重复计算。

总播种面积 是指当年收获农产品的作物的实际播种或移植面积,包括耕地和非耕地上的种植面积。其计算公式为:本年农作物总播种面积=上年秋冬播种面积+本年春播作物面积+本年夏播作物面积=本年夏收作物播种面积+本年秋收作物播种面积。

分农作物主要品种的播种面积是指年度内各品种作物的实际播种或移栽面积,包括在耕地和非耕地上的种植面积。

播种面积计算注意事项 在播种面积的计算中,应注意处理好以下情况:

(1)补种、改种的面积计算有些作物,在播种季节基本结束之后,才遭灾成片补种或改种的,原种植的作物面积仍计算为播种面积。同时,新补种或改种的作物,也要按复种作物计算其播种面积。

(2)作物禾苗生长不齐 ( 不全 ) 时的面积计算 有些作物由于某种原因而青苗生长疏落不齐或缺苗断垄 ( 条 ), 不论是否补植,仍按播过种的全部面积计算播种面积。

(3)移植作物的面积计算有些需要移植的作物,如水稻、甘薯、烟叶等,应按移植后的面积计算播种面积,原来的秧苗不应计算为播种面积。

(4)非耕地上种植农作物的面积计算在非耕地上种植或间种的农作物,都要按实际计算其播种面积。在园地、林地的空隙地上间种的作物,其播种面积一般可按用种量折算或估算填报。

(5)多年生作物的面积计算多年生作物是指播种后可以连续生长多年的宿根性草本植物,如芒麻、大黄、元参、首宿、草木樨等。本年多年生作物的播种面积,等于本年新植面积 ( 不包括本年秋冬播 ) 加去年以前种植而留存到本年成活的面积之和,不论本年是否收获产量,均应计算在内。

(6)间种、混种作物的面积计算间种、混种作物是指在同一块地上,同时种植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作物。同一亩耕地间种、混种不同作物时,不论何种间种、混种方式,各作物播种面积之和只算一亩,并根据每一种作物所占面积的比例折算,分别计入各该作物播种面积内,在同一块地上,把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作物籽混合起来,同时播种,同时生长,同时收获,如扁豆麦、豌豆麦等,可只算一种作物面积,不必分别折算在各种作物面积中。

(7)复种、套种作物的面和计算复种是指在同一年内、在同一块地上,连续种植两次或两种以上作物;套种是指在同一块地上,前后种植生长两种不同作物,而第二种作物是在第一种作物快要收获之前种下去的。同一亩耕地复种和套种两种作物的,应各算一亩播种面积,即每复种、套种一次,就要按复种、套种的次数计算一次播种面积。

(8)其它情况再生稻 ( 秧蒜、二道谷 ) 、再生烟 ( 二茬烟 ) 、再生高粱 ( 二茬高粱 ) 等,因其没有经过播种或移植工作,所以不另算一次播种面积。

年末存栏是指日历年末,即12月31日时点的实际饲养的畜禽数量,包括给他人或单位代养的畜禽数量,但不包括委托给他人饲养的畜禽数量。

役用的是指年末存栏头数中在年内实际投入生产活动的牲畜。

年内出栏是指年度内自宰和出售的畜禽数量,但不包括个别地区习惯吃的“烤小猪” 或出口的“乳猪”,也不包括买来饲养不到 2 个月又出售的牛、猪、羊。

大中型拖拉机是指发动机额定功率在14.7千瓦(含14.7千瓦即20马力)以上的拖拉机,有链轨式和轮式两种。

小型拖拉机是指发动机额定功率在2.2千瓦(含2.2千瓦)以上,小于14.7千瓦的拖拉机,包括小四轮与手扶式。

排灌动力机械是指用于农用排灌作业的配套动力机械,包括电动机和柴油机。

联合收割机是指在收获过程中同时可以完成几项作业 ( 如收割和脱粒等 ) 的收割机械,如谷物联合收割机、棉花联合收获机 (摘棉机) 。这种收割机有牵引式和自行式两种。

自走式机动割晒机是指自身带动力驱动和行走的,一次仅能完成收割和禾秆铺放的机械,包括割捆机。

机动脱粒机指由动力机械驱动专门进行农作物脱粒的作业机械。

农用运输车是指在拖拉机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其性能和结构介于汽车和拖拉机之间,动力为柴油机,速度在每小时50公里以下的,载重量为1.5吨以下的农用运输机械。包括四轮和三轮两种。

节水灌溉机械 是指能进行喷滴管灌作业的机械,包括微灌、喷灌、滴灌、渗灌机械。计量单位为套,一台水泵不论配多少喷头,均作为一套统计。利用天然水流或水利工程落差的压力进行自流喷灌的自压喷灌系统,也应统计在内。

农用水泵 是指用于排灌的离心泵、轴流泵、深井泵、潜水泵、电泵、混流泵、水轮泵、水锤泵。与喷灌机械配套的水泵不包括在内。

机动剪毛机、挤奶器是指由动力机械驱动进行剪毛和挤奶作业的机械。

水稻工厂化育秧设备是指从种子处理到起秧的整套设备,一条播种流水线统计为一套。

渔用机动船是指用内燃机作动力的渔船、渔轮和渔用机动帆船,包括生产用渔船和辅助渔船。

远洋捕捞渔用机动船用于远洋捕捞作业的渔用机动船。

近海及内陆渔用机动船用于近海及内陆捕捞作业的渔用机动船。

机电井 是指安装柴油机、电动机或其它动力机械带动水泵抽水灌溉农田且已经配套的水井。不包括待机配套的水井。

泵站 是指为了从江、河、湖泊、水库等水源地抽水或扬水灌溉农田而由动力装置、水泵和附属管道 ( 包括泵房 ) 所构成的配套建筑物。

农副产品加工作业机械是指由动力机械驱动,以种植业的主、副产品为原料进行加工的作业机械。其中粮食加工机械指利用水稻、小麦、玉米、豆类和薯类等粮食为原料进行加工的机械。棉花加工机械指棉花采摘后的清选、轧花、清花(籽)、脱绒、弹花等加工机械。油料加工机械指以花生、油菜籽、芝麻等为原料进行油料加工的机械。

生产用房屋面积是指直接用于生产、放置生产工具和其他生产资料、存放成品和半成品的房屋。如库房、生产加工用房和畜禽圈舍等。包括租用的房屋,但不包括出租的房屋。生产用房面积按使用面积计算。即从用房的内墙线算起,不包括房屋结构 ( 如墙、柱 ) 占用的面积。多层建筑,按各层面积之和计算。

库房是指专门用于堆放各种生产资料和产品的房屋及建筑物,不包括临时用的房屋和建筑物。

冷冻冷藏库是指是指符合国家冷库设计规范,用于冷冻、冷藏农产品和食品的建筑物。

生产加工用房是指有顶有墙,专门用于生产加工的房屋。不包括临时用于生产加工的房屋。

畜禽用房是指用于饲养牲畜、家禽及小动物的房屋,不包括临时用于饲养的房屋。

水产养殖用房是指用于工厂化养殖淡水或海水生物的房屋。

参加养老保险的人数 是指参加农村或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口数量。

参加商业保险的人数是指参加由当事人与以赢利为目的的保险公司自愿缔结合同关系的保险形式的人口数量。

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人数是指年底已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人数。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数是指年底享受由政府提供的最低生活保障的人数。

资产总计是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资产按其流动性(即资产的变现能力和支付能力)划分: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资产总计”项的年末数填写。

流动资产是指企业可以在一年内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生产周期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及各种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流动资产合计”项的年末数填写。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 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产畜和役畜,使用的土地、公路、桥梁、堤坝、水库、干渠、支渠、机井、水泥晒场、经济林木、防护林、养殖池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合计”项的年末数填写。

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是指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在本期调查范围内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以及与此有关的费用的总称。实际完成投资额根据建筑安装工程的实际完成工作量,实际已开始安装的设备、工具、器具的购置费,以及其它费用的实际发生额计算,包括消耗的建筑材料,购置设备、工具器具、大牲畜的费用,以及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所发生的人工费和其它有关的费用。

其中:农林牧渔及农业服务业是指在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中用于建造和购置农林牧渔业及农业服务业的固定资产的工作量以及与此有关的费用。计算方法参考“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的解释。

营业收入 是指企业销售产品、商品取得的销售收入和运输营运收入、工程价款结算收入、服务收入及其他业务收入。包括企业内部单独核算单位之间相互提供产品、劳务等收入。自产留用产品视同销售应计算收入,自产留用产品包括:种籽、饲料、口粮以及工业用原材料;幼畜成龄转作产畜和役畜的牛、马、骡、驴、鹿、骆驼等。

企业应分业核算营业收入。企业的营业收入按行业可分为:农业销售收入、工业销售收入、商品流通业销售收入、运输业营运收入、建筑业工程价款收入、服务业收入等。企业应正确计算农业收入,包括企业统营部分的收入和由企业经销的家庭农场等农业承包单位经营部分的收入。家庭农场等农业承包单位交给企业的大宗农畜产品,企业按实际销价计算承包经营部分的农业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包括材料销售、固定资产出租、无形资产转让 (不包括对国家划拨的土地实行有偿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提供劳务等取得的收入。

其中:农林牧渔及农业服务业收入是指企业经营收入中,分业核算的种植业、林业、牧业、渔业及农业服务业收入。核算方法见“营业收入”的指标解释。

营业成本是指企业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包括直接工资、直接材料、商品进价以及其他直接支出,直接计入生产经营成本;企业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间接费用,应当按成本核算对象,分配计入生产经营成本。

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是指在报告期内支付给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全部劳动报酬,包括工资、福利费、奖金、津贴及各种补助。根据会计“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本年贷方累计发生额及其他会计核算资料填写。

年末银行贷款余额指企业年末从银行借入的各项贷款余额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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