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等有关要求,现将2023年度—2025年度和2024年度—2026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2025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
1.中国海油海洋环境与生态保护公益基金会
2.新华人寿保险公益基金会
3.章如庚慈善基金会
4.光华工程科技奖励基金会
5.健坤慈善基金会
6.陶行知教育基金会
7.吴阶平医学基金会
8.中华同心温暖工程基金会
9.中国电影基金会
10.韬奋基金会
11.中国敦煌石窟保护研究基金会
12.中国科学院大学教育基金会
13.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基金会
14.中国保护黄河基金会
15.中国互联网发展基金会
16.中国航天基金会
17.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
18.鲁迅文化基金会
19.河仁慈善基金会
20.中国关心下一代健康体育基金会
21.开放原子开源基金会
22.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
23.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
二、2024年度—2026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
1.河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中国慈善联合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