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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2025年度和2024年度—2026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3年第76号
  202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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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等有关要求,现将2023年度—2025年度和2024年度—2026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2025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

  1.中国海油海洋环境与生态保护公益基金会

  2.新华人寿保险公益基金会

  3.章如庚慈善基金会

  4.光华工程科技奖励基金会

  5.健坤慈善基金会

  6.陶行知教育基金会

  7.吴阶平医学基金会

  8.中华同心温暖工程基金会

  9.中国电影基金会

  10.韬奋基金会

  11.中国敦煌石窟保护研究基金会

  12.中国科学院大学教育基金会

  13.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基金会

  14.中国保护黄河基金会

  15.中国互联网发展基金会

  16.中国航天基金会

  17.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

  18.鲁迅文化基金会

  19.河仁慈善基金会

  20.中国关心下一代健康体育基金会

  21.开放原子开源基金会

  22.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

  23.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

  二、2024年度—2026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

  1.河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中国慈善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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