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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2年度第三批和2023年度第一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的公告
冀财税[2023]12号
  2023-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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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有关规定,经审核,现将2022年度第三批和2023年度第一批获得免税资格的省属非营利组织名单予以公布:

  一、2022年第三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

  1.河北省弱电行业协会

  2.河北华耐同心公益基金会

  3.河北省国土空间规划协会

  4.河北省京联慈善基金会

  5.河北省诚信文化促进会

  6.河北省国际华商联合会

  7.河北省绿色农业发展基金会

  8.河北省自然资源评价评估行业协会

  9.河北省青年创业研究会

  10. 河北省证券期货业协会

  11. 河北省信息产业与信息化协会

  12. 河北省保定国家高新区社会救助基金会

  13. 河北省地质学会

  14. 河北燕达医院

  上述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有效期:2022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2023年第一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

  1.石家庄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2.河北省慈善总会

  3.河北工业设计创新中心

  4.河北省新益公益基金会

  5.河北省设备管理协会

  6.河北省利民慈善基金会

  7.河北省合益荣慈善基金会

  8.河北省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协会

  9.河北省中医药文化交流协会

  10. 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社会救助基金会.

  11. 河北省三强公益慈善基金会

  12.河北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

  13. 唐山市金盾公安民警救助基金会

  14. 河北省东海爱心助学基金会

  15. 河北省品牌服装流通商会

  16. 河北省畜牧业协会

  17. 沧州市幸福三井慈善基金会

  18. 河北金融与民间资本商会

  19. 河北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协会

  20.河北省陶瓷玻璃行业协会

  21.河北省敬业公益基金会

  22.河北省浙江企业联合会

  23.河北省神威慈善基金会

  上述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有效期: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三、非营利组织减免企业所得税范围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规定,以上非营利组织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二)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三)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四)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对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规定免税条件的收入,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不符合免税条件的收入,按规定计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以上政策如有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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