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站内搜索: 近期热点关键字: 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
  
  
  
  
  
  
  
  

当前位置:财经法规 - 地方税收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正文
关于2021年度—2023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江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江西省民政厅公告2022年第9号
  2022-2-17
【打印】【关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有关要求,现将2021年度—2023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公告如下:

1.江西思华生态环境保护基金会

2.江西省赣南医学院教育基金会

3.江西爱康慈善基金会

4.吉安市红十字基金会

5.江西省美好家园公益慈善中心

6.江西省青年志愿者协会

7.江西省爱心公益志愿者协会

8.鹰潭市慈善总会

9.鹰潭广厦安居创业慈善基金会

10.鹰潭市余江区慈善会

11.赣州市慈善总会

12.崇义县慈善会

13.宜春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14.铅山县慈善会

15.鄱阳县慈善会

16.上饶市广信区慈善会

17.新干县睿益社会工作发展中心

18.金溪县慈善总会



| | | |

咨询电话:010-51265999 东审版权所有 ©1999-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