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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业务指南》的公告
北证公告[2021]4号
  202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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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明确业务办理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制定了《北京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业务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证券公司为投资者预约开通交易权限的,应当按照《指南》的要求,向本所报送合格投资者证券账户信息。
  

相关附件:
北京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业务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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