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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公告
京建发[2021]243号
  202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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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夫妻离异的,原家庭在离异前拥有住房套数不符合本市商品住房限购政策规定的,自离异之日起3年内,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
  本公告自2021年8月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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