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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印发《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20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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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纳税人跨地区使用的土地纳税地点的确定

  纳税人跨地区使用土地的,应由纳税人分别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土地使用税。

  二、关于对防火、防爆、防毒等安全防范用地应否征税问题

  对于各类危险品仓库、厂房所需的防火、防爆、防毒等安全防范用地,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对仓库库区、厂房本身用地,应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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