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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海南省第二轮土地承包若干规定》等三个省政府规章的决定
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95号
  2020-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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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决定废止下列规章:

  一、《海南省第二轮土地承包若干规定》(1996年10月20日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96号公布根据2010年8月29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海南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等38件规章的决定》修正)。

  二、《海南省木材管理办法》(2000年7月10日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37号公布根据2004年2月26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海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30件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7年10月9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海南省木材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三、《海南省闲置农业用地处置规定》(2001年6月14日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45号公布根据2004年2月26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海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30件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0年8月29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海南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等38件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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