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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上海市2019年度公益性群众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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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5号 |
2020-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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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上海市2019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公告如下:
1.上海市红十字会
2.崇明区红十字会
3.宝山区红十字会
4.长宁区红十字会
5.奉贤区红十字会
6.黄浦区红十字会
7.静安区红十字会
8.嘉定区红十字会
9.金山区红十字会
10.浦东新区红十字会
11.普陀区红十字会
12.青浦区红十字会
13.松江区红十字会
14.徐汇区红十字会
15.杨浦区红十字会
16.虹口区红十字会
17.闵行区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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