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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中新天津生态城普通住房标准的函
津地税地[2010]54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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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天津生态城管理委员会:

  你委《关于尽快明确中新天津生态城普通住房标准的函》(津生函[2010]30号)收悉。经研究,现就中新天津生态城普通住房标准问题函复如下:

  凡同时满足以下三项标准的住房确定为普通住房:

  一、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含1.0);

  二、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

  三、住房成交单价低于8100元/平方米(含8100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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