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潼区地方税务局:
你局报来《西安市临潼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的请示》(临地税字[1998]7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及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娱尔业营业税税率的通知》(陕地税[1997]195号)有关规定,现将临潼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娱乐业营业税适用税率调整如下:
一、根据规定市辖区城市维护建税应按7%的税率执行。
二、卡拉OK歌舞厂、歌厂、舞厅、音乐茶座、台球、游艺的营业税税率为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