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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省公安厅用地契税问题的批复
粤财农[1998]79号
广东省财政厅  1998-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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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海市财政局:

  你局报来《关于省公安厅用地契税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省公安厅征地建造警犬训练基地和刑事警察培训中心,属于国家建设征用土地,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征税范围。如征用的是耕地,则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征收耕地占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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