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征收分局(稽查局):
根据川地税发[2003]31号文规定,现将建筑安装工程不计入应税营业额的设备第一批名单下发你们,凡未列入名单的一律照章征收营业税,请一并依照执行。
一、设备与材料的划分原则:
(一)、设备按川地税发[2003]31号文第一条规定确定。
设备包括标准设备;非标准设备;各种设备的本体及随设备到货的配件、备件和附属于设备本体制作成型的梯子、平台、栏杆及管道等;各种附属于设备本体的仪器仪表等;附属于设备本体的油类、化学药品等;
(二)、材料是指为完成建筑、安装工程所需的原料和经过工业加工的设备本体以外的零配件、附件、成品、半成品等。
材料包括设备本体以外不属于设备配套供货,需由施工企业自行加工制作或委托加工制作的平台、梯子、栏杆、其他金属构件以及以成品、半成品形式供货的管道、管件、阀门、法兰等;防腐、绝热及建筑安装工程所需的其他材料。
二、通信线路工程和输送管道工程的设备按财税[2003]16号文第三条第十三款确定。
三、设备的具体名单:
(一)、通用机械各种金属切削机床、锻压机械、铸造机械、各种起重机、输送机、各种电机、风机、泵、压缩机、发生炉等,及其全套附属零部件。
(二)、静置设备1、制造厂制作成型的各种容器、反应器、热交换器、塔器、电解槽等。
2、各种工艺设备的一次性填充物料(如各种瓷环、钢环、塑料环、钢球等)、各种化学药品(如树脂、珠光砂、触媒、干燥剂、催化剂等)均为设备的组成部分。
(三)、热力设备1、成套或散装到货的锅炉及其附属设备、汽轮发电机及其附属设备、热力系统的除氧器水箱,工业水系统的工业水箱、油冷却系统的油箱、酸碱系统的酸碱贮存槽等。
2、循环水系统的旋转滤网及启闭装置的启闭机视为设备。
(四)、自动化控制仪表1、成套供应的盘、箱、柜、屏、保温箱及随主机配套供应的仪表。
2、计算机、工业电视、检测控制装置、机械器仪表、分析仪表、显示仪表、基地式仪表、单元组合仪表、变送器、传送器及调节阀、盘上安装器、压力仪表、温度仪表、流量仪表、差压仪表、物位仪表等。
(五)、通信市内、长途电话交换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波、载波通信设备,电报和传真设备,中、短波通信设备及中短波电视天馈线装置,移动通信设备,卫星地球站设备,通讯电源设备,光纤通信数字设备,邮政机械设备等各种生产及配套设备和随机附件。
(六)、电气各种电力变压器、互感器、调压器、移相器、电抗器、高压断路器、高压熔断器、高压隔离开关、装置式空气开关、电力电容器、蓄电池、交直流报警器、成套箱式变电站、共箱母线、封闭式母线槽、成套供应的箱、盘、柜、屏及其随设备带来的母线、母线桥和支柱瓷瓶等。
(七)、通风制冷机组、空调机组、空调器、冷却器、各类风机、除尘设备、风机盘管、净化工作台、风淋室等。
(八)、炉窖砌筑1、各种装置在炉窖中的成品炉管、电机、鼓风机、炉窖传动和提升装置。
2、属炉窖本体的金属铸件、锻件、加工件及测温装置、仪器仪表、消烟、回收、除尘装置等。
3、随炉供应已安装就位的金具、耐火衬里、炉体金属埋件等。
(九)、管道公称直径300毫米以上的阀门、电动阀门。
(十)、消防及安全防范设备1、灭火系统中:隔膜式气压水罐(气压罐)、泡沫灭火系统中的泡沫发生器及比例混合器。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报警控制器、联动控制器、报警联动一体机、重复显示器、远程控制器、消防广播控制柜、广播功放、录音机、广播分配器、消防通讯电话交换机、消防报警备用电源等。
3、安全防范设备中:报警控制器、报警信号前端传输设备、无线报警发送设备、报警信号接收机、可视对讲主机、控制器、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金属武器探测门、摄像设备、监视器、镜头、云台、控制台、监视器柜、支台控制器、视频切换器、全电脑视频切换设备、音频、视频、脉冲分配器、视频补偿器、视频传输设备、汉字发生设备、录像、录音设备、电源、CRT显示终端、模拟盘等。
(十一)其他设备干衣设备、游乐设备、防盗设备、行吊设备、防雷设备、站用电源发电设备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