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国际人才交流协会:
你会《关于申请按照实际收支差额缴纳营业税的请示》(陕国交协会[2005]10号)收悉。经研究并请示国家税务总局,对你协会承办的全省党政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出国(境)培训业务收取的费用,应按照营业税“服务业——旅游业”税目缴纳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