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站内搜索: 近期热点关键字: 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
  会员登录&信息
会员名:
密 码:
验证码: 
注册新用户忘记密码
  劳动保障导航
 · 中央法规
 · 地方法规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失业保险
 · 工伤保险
 · 生育保险
 · 住房公积金
 · 职工薪酬
 · 劳动合同
  税务咨询
  这里拥有超大容量的税收实务操作经验、税收筹划技巧等信息,同时还提供了最权威的税收专家在线咨询
  如果您在税收会员报名交费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及时拨打我们的税收会员报名咨询热线电话:
(010)82318888
信箱:tax@chinaacc.com 

您的位置:劳动保障 - 失业保险 - 正文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启动我市2020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报工作的通告
2020-2-25
【打印】【关闭】

各参保企业: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20〕12号)及《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中小微企业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健康发展的十五条措施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号)的工作要求,即日起,我市正式启动2020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我市参保企业,可申报失业保险稳岗补贴:

  (一)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不属于不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技术落后、没有市场前景、生产经营恢复无望的“僵尸企业”及“僵尸企业”中的关停企业;不属于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二)依法在本市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一年以上;

  (三)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19年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5.5%;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不超过20%。

  二、申报时间

  符合条件的企业,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均可申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三、申报方式

  我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实行全程网上自助办理。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通过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自行申报。

  企业无需提供申报材料(劳务派遣企业需在线提供经单位盖章确认的资金归属协议情况表和协议书文本)。企业在网上申报成功后,由所属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初审,经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审核并公示通过后发放,最终结果以公示后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补贴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一自然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

  常见问题解答和详细操作指引,可登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rsj.gz.gov.cn/)进行查阅。详情可咨询广州市政府服务热线12345。

穗人社通告[2020]1号


| | | |

咨询电话:010-51265999 东审版权所有 ©1999-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