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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执行《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的通知
1984-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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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标准适用于劳动保护工作中,区分车间高温作业环境热强度及其对人体影响大小的分级。

  1.基本定义

  1.1高温作业

  系指工业企业和服务行业工作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气温等于或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2℃的作业。

  1.2生产性热源

  是指生产过程中能够散发热量的生产设备、产品和工件等。

  1.3工作地点

  系指工人为观察、操作和管理生产过程而经常或定时停留的地点,若生产操作在车间内许多不同的地点进行,则整个车间均称为工作地点。

  1.4本地区夏季通风设计计算温度

  是指近十年本地区气象台正式记录每年最热月,每月每日13~14点的气温平均值。

  1.5劳动时间率

  一个劳动日内净劳动时间占劳动日总时间的百分比率。

  2.高温作业分级

  按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分为两类,每类按劳动时间率和室内、外温差分为四级。

  2.1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小于30℃的地区,高温作业按表1分级。

  表1高温作业分级

  ——————————————————————————————————————————|||||||高|||||||劳温温差*|||||||动作(℃)|2~|3~|4~|5~|6~|7~|8~时业|||||||间分|||||||率级|||||||(%)|||||||——————————————|——-|——-|——-|——-|——-|——-|——-~25|Ⅰ|Ⅰ|Ⅰ|Ⅱ|Ⅱ|Ⅲ|Ⅲ——————————————|——-|——-|——-|——-|——-|——-|——-~50|Ⅰ|Ⅰ|Ⅱ|Ⅱ|Ⅲ|Ⅲ|Ⅳ——————————————|——-|——-|——-|——-|——-|——-|——-~75|Ⅰ|Ⅱ|Ⅱ|Ⅲ|Ⅲ|Ⅳ|Ⅳ——————————————|——-|——-|——-|——-|——-|——-|——-75~|Ⅰ|Ⅱ|Ⅲ|Ⅲ|Ⅳ|Ⅳ|Ⅳ——————————————————————————————————————————*系指工作地点空气温度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差。

  2.2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等于或高于30℃的地区,高温作业按表2分级。

  2.3凡高温作业地点,空气相对湿度平均等于或大于80%的工种,应在本标准基础上提高一级。

  表2高温作业分级

  ——————————————————————————————————————————|||||||高|||||||劳温温差*|||||||动作(℃)|2~|3~|4~|5~|6~|7~|8~时业|||||||间分|||||||率级|||||||(%)|||||||——————————————|——-|——-|——-|——-|——-|——-|——-~25|Ⅰ|Ⅰ|Ⅱ|Ⅱ|Ⅲ|Ⅲ|Ⅳ——————————————|——-|——-|——-|——-|——-|——-|——-~50|Ⅰ|Ⅱ|Ⅱ|Ⅲ|Ⅲ|Ⅳ|Ⅳ——————————————|——-|——-|——-|——-|——-|——-|——-~75|Ⅱ|Ⅱ|Ⅲ|Ⅲ|Ⅳ|Ⅳ|Ⅳ——————————————|——-|——-|——-|——-|——-|——-|——-75~|Ⅱ|Ⅲ|Ⅲ|Ⅳ|Ⅳ|Ⅳ|Ⅳ——————————————————————————————————————————*系指工作地点空气温度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差。

  附录A

  劳动时间率,温差和相对湿度的计算方法

  (补充件)

  A.1劳动时间率的计算

  随机选择受测工人2~3名,跟随记录一个劳动日的劳动、休息(包括工作中1分钟以上的暂停)时间,连续记录3天,取其平均值,再求出劳动时间率,生产不正常时,不作正式记录。劳动时间率计算公式如下:

  工作日总时间-时间休息劳动时间率(%)=——————————————-×100%工作日总时间

  A.2温差的计算

  应以本地区出现的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为准(或大于设计温度),在停止局部降温措施的条件下,测定工作地点气温,计算室内、外温度差。气温的测定应用通风温、湿度计,每一测定点一日测定三次(9~10点、13~14点、18~1 9点),如在规定时间内停产则可适当提前或错后,连续测定3天,取其平均值。

  A.3相对湿度的测定

  应用通风温、湿度计,选点和测定次数与测定气温相同。

  附录B(参考件)

  我国部分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一览表

  ——————————————————————————地点|温度℃||地点|温度℃|————-|————-||——————|————-|哈尔滨|28||拉萨|23|齐齐哈尔|29||兰州|29|海拉尔|26||酒泉|28|牡丹江|28||银川|30|佳木斯|28||西安|33|长春|28||延安|30|四平|29||汉中|31|延吉|28||太原|29|吉林|28||大同|28|沈阳|29||西宁|25|锦州|29||石家庄|32|丹东|28||张家口|29|大连|27||唐山|30|呼和浩特|28||保定|32|二连浩特|30||北京|30|包头|29||天津|31|乌鲁木齐|32||济南|32|克拉玛依|34||青岛|28|喀什|32||烟台|28|——————————————————————————

  ——————————————————————————-|地点|温度℃||地点|温度℃|——————|————-||——————|————-|郑州|33||衡阳|35|开封|33||武汉|34|安阳|33||宜昌|33|洛阳|34||成都|31|南京|33||绵阳|35|徐州|31||重庆|29|上海|32||贵阳|29|合肥|33||昆明|25|安庆|33||||杭州|34||||福州|34||||广州|33||||湛江|32||||海口|33||||南宁|33||||桂林|33||||南昌|34||||长沙|34||||株洲|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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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人护[1984]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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