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县地方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地方税务局直属一分局、直属二分局、外税分局、稽查局:
接省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来文,反映该公司及所属分公司取得的漫游话费网间结算收入,如何确定营业税的计税营业额问题,要求予以明确,经研究,现通知如下:
根据现行营业税政策规定,对移动通信公司取得的漫游话费网间结算净收入,应并入网间结算款归属公司的计税营业额收营业税,对漫游话费网间结算净支出,可从其当期的计税营业额中减除。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