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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劳务公司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粤地税函[2006]679号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2006-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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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地方税务局:

  近来,一些地区要求明确劳务公司营业税问题。经研究,现明确如下:

  经人事部门批准成立的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公安部门批准成立的保安服务公司,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第三条第(十二)点规定执行,实行差额征收营业税。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二O O六年十二月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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