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
近据部分市国家税务局反映,对生产纯净水、矿泉水征收增值税税率要求予以明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5]151号文规定,对生产销售纯净水、矿泉水的一般纳税人不能比照自来水的规定征税,应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对生产销售纯净水、矿泉水的小规模纳税人按6%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本通知自2006年4月1日起执行。此前已按6%征收率征收少征的税款不再补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