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盟地方税务局:
你局伊地税政发[1994]28号请示悉。关于企业将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抵押给银行归还贷款是否征收营业税问题,根据营业税条例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经研究并请示国家税务总局,现明确如下:
一、产权所有人将不动产抵押给银行用以归还贷款,不动产抵押期间不征收营业税。
二、抵押到期,不动产转移给银行并办理了产权转让手续,属于销售不动产行为,对原产权所有人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