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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对个人取得数月奖金征税问题的批复
内地税字[2000]6号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200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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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海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对个人取得数月奖金征税问题的请示》(乌地税发[1999]29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企业或单位本月支付个人以前数月已做挂帐处理的奖金,属按月支付的奖金。按照《国家税务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取得奖金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206号)规定,不能并入个人一次取得数月奖金或年终加薪、劳动分红中征收个人所得税。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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