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湖南省“十一五”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七月二十七日
湖南省“十一五”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
根据《湖南省“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现实基础和发展背景
(一)“十五”基本情况。
1、产业规模快速扩大。2005年,全省实现高新技术产业产值1522亿元,销售收入1521.7亿元,增加值473亿元,年均分别增长27%、27%、27.7%.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医药三大新兴产业产值占全省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的60%以上,在全省高新技术产业中居主导地位。
2、拉动经济作用增强。2005年,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全部工业增加值的21.5%,比“九五”末提高10.3%;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7.3%,比“九五”末提高3.5%;实现利税162亿元,比2000年增加91.9亿元,年均增长18%.
3、产业集聚效应显著。2005年,“一点一线”地区(长沙、株洲、湘潭、岳阳、衡阳、郴州)实现高新技术产业产值1245.5亿元,占全省总量的81.8%;其中长株潭三市实现高新技术产业产值939.2亿元,占全省总量的61.7%,成为全省高新技术产业的核心增长极。全省7个省级以上高开区高新技术产业产值861.2亿元,占全省总量的56.6%.
4、创新能力日益提高。“十五”期间,全省共建有18个国家(部委)级重点实验室、3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9个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2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1个国家企业技术中心,68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机构布局日趋合理,创新体系建设日益完善。“十五”期间,研究与开发(R&D)经费年均增长17.8%,共登记各类科技成果4000多项,其中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150多项。
5、发展环境日趋完善。全省先后颁布了《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办法》、《湖南省技术市场条例》等5个科技法规,制定了《关于加速发展民营科技企业的决定》(湘发[2000]3号)和《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新技术,实现产业化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湘发[2000]5号)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优化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环境。
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虽然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产业整体规模偏小,产业核心竞争能力不强,产业化投入不足,风险投资机制尚未形成。
(二)面临的基本形势。
1、高新技术产业进入新一轮高速发展期。全球化向纵深发展,世界高新技术产业生产和研发能力重新布局,为我国高新技术产业进一步提升国际分工地位提供了机遇。随着我国自主创新战略的深入实施,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政策环境不断完善,为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提供了动力和支撑。我国居民消费结构逐步升级,产业结构调整和城市化进程加快,为高新技术产业的加快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2、高新技术产业朝着产业集群方向发展。世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正经历“单个企业→同类企业集聚→关联产业集聚→产业集群”的发展路径。发达国家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主要靠自发形成,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主要依靠政府规划来促进产业集群发展,这有利于我省把握方向,科学规划,推动形成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尽快形成产业竞争优势。
3、产业梯度转移有利于与发达地区协同发展。全球产业转移的趋势将促使先进技术向我国内陆地区扩散,带动各地产业技术进步。“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将使湖南通过战略协作接受更多来自国内外的经济、技术辐射。积极承接香港、澳门、广东等地产业转移,在各领域加大广泛合作力度,促进优势互补,加快湖南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4、实施中部崛起战略将提供新的强大动力。国家实施中部崛起战略,支持中部地区发挥区位优势和经济优势,加强基础设施、现代农业和重要商品粮基地建设,发展有竞争力的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这将为湖南高新技术产业争取国家资金、项目、政策等方面的支持带来新的机遇。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全局,围绕中部崛起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目标,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机制创新为动力,加快规模扩张,力求重点突破,强化自主创新,重视技术引进,重点发展6大产业、着力推进3大工程、配套实施3大专项,加快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带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全面提高湖南经济整体素质和国际竞争力。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与市场主导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使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的主体;发挥政府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的引导和推动作用,制定产业发展政策,完善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市场,不断优化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环境,形成政府推动、市场主导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格局。
2、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率先在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取得集聚发展的重大突破,支持有特色优势和规模优势的产业领域加快发展。支持和鼓励全省高新技术产业以各种企业组织形式在各领域、各地区快速发展,加快整体推进步伐。
3、规模扩张与结构优化相结合。努力做大主导产业、加快培育新兴产业。鼓励多渠道的资金、技术等各种要素向高新技术产业各领域聚集,推动产业整体规模迅速扩张;积极支持有核心技术、共性技术和发展潜力的关键产品产业化,在发展中实现产业优化升级,带动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
4、引进技术与自主创新相结合。依托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积极引进对扩大产业规模有重大影响的战略投资者、重大建设项目及相关技术,积极承接和吸纳国内外高新技术产业和研发机构的转移,鼓励和引导境外资金投向高新技术产业领域;依靠产业积累逐步提高自身技术创新能力,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竞争力的优势产品群,促进我省高新技术产业结构升级和技术水平的提高,实现技术跨越。
(三)发展目标。
1、产业规模快速扩张。到2010年,全省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达到4100亿元,年均增长22%;增加值达到1230亿元,年均增长21%;销售收入3800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
2、经济贡献显著提高。到2010年,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全部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35%左右,占GDP的比重达到12.3%;实现利税456亿元,年均增长23%.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占全省出口总额的比重达到35%左右。高新技术产业对GDP增长的贡献率达到15%以上。
3、重点产业取得突破。到2010年,新材料、电子信息、生物技术、先进制造、新能源、环保等6大重点产业的发展取得较大突破,实现销售收入3655亿元,占全部高新技术产业销售收入的96.1%;实现增加值1213亿元,占全部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的98.6%.
——新材料产业。“十一五”期末销售收入达到1000亿元,年均增长12%;增加值320亿元,年均增长12%.
——电子信息产业。“十一五”期末销售收入达到800亿元,年均增长31%;增加值240亿元,年均增长37%.
——生物技术产业。“十一五”期末销售收入达到600亿元,年均增长25%;增加值225亿元,年均增长26%.
——先进制造产业。“十一五”期末销售收入达到1000亿元,年均增长24%;增加值350亿元,年均增长26%.
——新能源及节能产业。“十一五”期末销售收入达到200亿元,年均增长32%;增加值60亿元,年均增长30%.
——环保产业。“十一五”期末销售收入达到55亿元,年均增长35%;增加值18亿元,年均增长32%.
4、产业集聚速度加快。全省建设和发展10个以上产值规模200亿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其中4个国家级产业基地。到2010年,“一点一线”地区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到3870亿元,占全省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的90%.其中长株潭地区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达到3010亿元,占全省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的70%.
5、创新体系更加完善。全社会R&D投入占GDP的比重力争达到2%,高新技术企业的R&D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5%;新增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5-10个;新培育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70-80个。
三、主要任务和发展重点
未来五年的主要任务是:做大做强产业规模、培育加强创新能力、优化提升产业结构,重点发展6大产业、着力推进3大工程、配套实施3大专项。
(一)重点发展6大产业。
1、新材料产业。
——先进电池材料。重点发展连续化带状泡沫镍、无汞电解二氧化锰、锂离子电池材料和镍氢电池负极材料等先进电池材料和镍氢动力电池、铅布铅酸电池等先进电池产品。到2010年,形成年销售收入330亿元的先进电池材料及应用产业链。
——新金属材料。重点发展高纯金属、超细及纳米金属、高性能合金。钨钼钽铌锑等稀有金属和稀土金属材料;高精尖铜、铝、钢等金属的板、管、带、箔材料及其下游产品。到2010年,形成年销售收入达到200亿元的产业集群。
——硬质材料。重点发展硬质合金、人造金刚石、工业陶瓷、NiMnCo片状触媒、粉末触媒、碳片及叶蜡石块等硬质材料及其相关下游产品。到2010年,形成年销售收入达到110亿元的产业集群。
——复合材料。重点发展轨道交通、游艇、整体浴室、集成建筑用复合材料;环氧树脂及其固化剂、玻璃纤维、UV树脂、连续SiC纤维等材料;模压SMC/GMT、粉末冶金、喷射沉积等复合材料以及与上述材料相关的下游产品。到2010年,形成年销售收入达到150亿元的产业集群。
——化工新材料。重点发展己内酰胺、高标号汽油、优级品柴油、高档润滑油、精细化学品和相关配套原料及其相关下游产品。到2010年,实现年销售收入达到150亿元。
2、电子信息产业。
——新型显示器件。重点发展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屏(TFT-LCD)、有机发光平板显示器(OLED)和荧光显示器(VFD)等新型显示器件。加快消化吸收创新步伐,掌握生产技术,形成生产与研发能力。到2010年,实现年销售收入100亿元。
——软件。依托长沙国家软件产业基地,重点发展操作系统软件、应用软件、网络管理软件、嵌入式软件以及软件开发平台,软件构件、信息安全等基础软件。到2010年,形成年销售收入200亿元的产业集群。
——数字视讯产品。重点发展数字电视、数字音频、数字卫星电视产品、数字有线电视产品、数字电视前端产品及各种接收卡和数字化家庭信息网络系统与产品。积极推进数字视听整机发展。到2010年,形成年销售收入100亿元以上的产业集群。
——电子材料与新型电池。重点发展彩色滤光片、铬版、锰磁材料、半导体硅片、导电复合功能膜、感光膜、氢镍电池材料、太阳能电池硅粉及太阳能电池。到2010年,形成年销售收入100亿元以上的产业集群。
——计算机应用与通信产品。重点发展高性能计算机、服务器、高速路由器、信息安全等产品;加速发展计算机终端、金融电子、板卡、打印机等外部设备和军用通信设备、卫星导航定位通信机、高速宽带网络交换机、高速接入设备等通信产品;加强信息安全、网管、网控系统、宽带无线接入和下一代网络设备的研发与生产。到2010年,形成年销售收入100亿元的产业集群。
——新型元器件。重点发展片式化、微型化、多功能的新型电子元器件。加速电力电子器件、光电子器件、敏感元器件、印制电路板、激光陀螺等产品的发展;大力发展集成电路设计、封装、测试及集成电路制造业。到2010年,形成年销售收入100亿元以上的产业集群。
——信息技术应用产品。做大做强动漫卡通、游戏产业;重点发展能源、汽车、交通、金融、冶金、建材、机械、化工和医疗等领域所需要的电子应用产品、软件与信息系统,为传统产业提供先进的电子装备,提高为国民经济建设服务的能力。到2010年,实现年销售收入100亿元以上。
3、生物技术产业。
——生物工程制药。重点发展特色基因治疗和基因药物、重大疾病相关基因诊断、基因治疗及基因疫苗、干细胞替代治疗体系、纳米生物技术产业、免疫调节药物、药用资源活性成分提取与应用、重大疾病动物模型产业。到2010年,实现年销售收入60亿元。
——现代中药。重点发展生殖健康、肝炎治疗、戒毒、抗肿瘤等中成药优势大品种,加快发展GAP规范化种植,壮大中药提取物产业,培育中药标准饮片和中药超微饮片产业。到2010年,形成年销售收入达到150亿元的产业集群。
——化学制药。重点发展化学药新品种和关键中间体,发展止血药、抗病毒药、抗高血压、抗生素、精神病用药;开发小容量注射剂、冻干粉针剂、软塑输液等化学制剂,鼓励开发缓释、控释等新剂型。到2010年,形成年销售收入达到100亿元的产业集群。
——杂交种苗产业。重点发展杂交水稻、杂交棉花、杂交辣椒、柑橘、茶叶种苗产业;加速发展以基因工程、细胞工程、胚胎工程技术选育的畜、禽、鱼,春秋兼用桑蚕新品种,微生物,无籽西瓜、苎麻、花卉、经济林、果、草新品种种苗产业。到2010年,实现销售收入60亿元。
——规模化标准化种养产业。重点发展标准化高效、资源节约型种植、养殖技术;规模化种养业生产成套设备;加速发展生物生长调节剂、新农药、肥料、饲料及添加剂,畜、禽、鱼重大疫病疫苗产业。到2010年,实现年销售收入100亿元。
——农产品精深加工。重点发展动植物、重点中药、微生物生理活性物质产品;加速发展水稻、柑橘、麻丝、茶叶、生猪等产品精深加工技术的集成与开发;发展优质食用稻、生物质能源、天然织物加工产业。到2010年,实现年销售收入100亿元。
4、先进制造产业。
——现代工程机械。重点发展智能型压路机、沥青混凝土摊铺机、沥青混合料转运车等路面施工机械;智能型汽车起重机、工程起重机械、塔式起重机等起重运输机械;智能型铣刨机、多功能养护车等路面养护机械;智能型非开挖施工设备、智能环保型沥青路面养护再生成套设备等产品,发展高原型工程机械、军事工程机械等特种专用工程机械。到2010年形成年销售收入340亿元的产业基地。
——现代轨道交通设备。重点发展现代轨道交通装备制造技术及产品、开发高速电力牵引机车和轻轨交通地铁车辆、3VF交流传动系统、车辆故障自诊断系统、智能化控制系统和定位系统等。加快中低速磁浮技术和产品的研究,推进磁悬浮列车技术工程化。到2010年,形成销售收入150亿元的产业基地。
——汽车及汽车关键零部件。重点发展越野车、轿车、轻型载货车、重型载货车,环保节能及新能源汽车;重点发展新型发动机、自动变速箱、变分器、数字式汽车仪表、柴油电子喷射泵等汽车关键零部件。到2010年,形成年销售收入400亿元以上的产业集群。
——高可靠性电器工程及输变电设备。重点发展智能化、小型化、高可靠性的特高压、超高压交直流输变电装备,柔性交流输电技术(FACTS)装备,高温超导输电技术设备。包括750KV-1000KV及以下三相大容量、低损耗、低噪声、组合式变压器,可控电抗器,并联电抗器,750KV及以下电流、电压互感器,363KV及以上SF6断路器,126-800KV智能化、高可靠性GIS,1000KV及以上隔离开关,220KV及以下特种变压器。到2010年,形成年销售收入60亿元以上、出口1亿美元以上的产业基地。
——高档数控机床。重点发展高档数控磨削机床、铣齿机床、双端面磨床、数控曲轴、凸轮轴磨床、数控插床;开发开放式智能化数控系统及数控机床的关键零部件。到2010年,实现年销售收入50亿元以上。
5、新能源及节能产业。
——新能源及再生能源技术和装备。研究开发并积极推广应用新能源及再生能源技术,重点发展风力发电电机和成套机组;核岛冷却剂主循环泵、核Ⅱ、Ⅲ级水泵;核安全阀、隔离阀、球阀;农用和工业化沼气成套装置;太阳能利用设备;新型水利发电设备;余热利用锅炉及空调机组;区域冷热电联产空调机组。到2010年,形成销售收入150亿元以上的新型产业。
——节能技术和产品。研究开发新型节电、节油、节煤技术,重点发展高效燃煤锅炉、清洁燃料锅炉、蓄热式燃烧器、节能型通用风机、压缩机、离心机、高效能水泵、高效率电机、新型节油柴油机等。到2010年,形成销售收入50亿元以上的节能技术产业。
6、环保产业。
——空气污染治理技术引进与设备制造。重点发展大型脱硫(脱销)除尘成套设备及关键设备,加强相关技术的引进与消化;加快发展油烟污染、室内空气污染等治理技术及设备等产业。到2010年,销售收入达到36亿元。
——水污染治理设备制造。重点发展有色冶炼、石油开采、化工等工业废水生化再处理设备;加快生活污水处理等技术和设备的产业形成。到2010年,销售收入达到5亿元。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技术设备引进与制造。有针对性地引进大型危险及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成套技术及设备;加快铬渣等工业废渣处理技术的产业化。到2010年,销售收入达到9亿元。
——环境在线监测仪器设备及传输软件生产。重点发展工业废水中砷等重金属、氰化物、六价铬、氟化物等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及信息传输系统。到2010年,销售收入达到5亿元。
(二)着力推进3大工程。
1、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增强我省高新技术产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高新技术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推进企业在关键技术上实现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逐步形成国家级、省级工程研究(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三位一体的新型高新技术产业化创新平台。选择100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发展潜力较强、市场前景较好的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或大型骨干企业,建立健全国家级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制定相关政策,引导建立新的技术协作组织模式、新的资源共享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促进各类创新主体之间的技术协作。构建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技术集成、工艺配套、信息交流、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和人员培训等服务。
2、专业化产业基地工程。实施专业化产业基地工程,促进产业链配套,推进产业的集聚发展,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二次创业,形成区域经济发展增长极。根据产业发展特色、经济空间格局和资源环境条件等因素,制定专业化产业基地规划,优化布局。引导并组织一批产业基础好、创新能力强的地区建成省级和国家级专业化产业基地,在继续建设软件、生物与医药、数字视讯等基地的同时,集中力量培育数字媒体、信息产品制造、杂交种苗、数字化装备、先进电池材料及应用、高性能复合材料、风力发电装备等特色产业基地。根据专业化发展的需要,构建以骨干龙头企业为核心,众多配套企业为支撑的良性互动的特色产业链和产业集群。推动园区的交通、通信、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专业化共性技术平台和金融等生产性服务平台建设,逐步形成具有一定集聚能力、扩展能力、产业规模的专业化产业基地和具有较强孵化能力、辐射能力、带动能力的国家级园区。
3、核心企业培育工程。实施核心企业培育工程,提高产业集中度,形成一批在全国有重要地位的核心高新技术企业,带动产业链形成、优化产业结构、支撑产业规模扩张、增强产业发展后劲。围绕优势产业领域和专业化产业基地,选择一批实力较强、发展潜力较大的高新技术企业,通过加强产业规划和政策引导,促进各类资源和要素向其转移,不断提高技术创新能力、促进产品配套、扩张生产规模;通过促进重组、并购、强强联合或建立战略联盟等形式,实现低成本扩张;通过促进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为培育核心高新技术企业奠定坚实基础;通过积极引进国内外战略投资者,承接和吸纳国内外高新技术产品制造和研发的转移,引导建设若干重大产业项目,加快形成核心高新技术企业群体。
(三)配套实施3大专项。
1、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围绕国家产业政策和我省产业发展重点,在电子信息、新医药、现代农业、生物工程、新材料、先进制造、新能源和环保装备等领域精选一批市场容量大、技术含量高、对经济发展有重大推动作用的高新技术产业项目,通过产业化示范和推广应用,扩大高新技术产业规模。
2、创新能力建设专项。通过公共财政的适度投入引导企业等社会力量加大科研开发投入,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支持技术创新基础设施公共平台建设,重点是大型技术研发条件协作与共享平台、科技投融资服务平台、孵化器平台、网上科研服务平台、科技信息服务平台等。对国家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从事的重点研究项目给予专项支持,着力提升自身研发能力。
3、产业技术提升专项。发展循环经济、引导企业走技术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新型工业化道路。重点支持运用信息技术、新材料、生物技术等高新技术与传统产业嫁接,加快传统产品升级换代。重点支持传统产业中的核心企业运用信息技术等现代技术改进生产工艺,提高设计、制造、装备水平,提升产品性能、质量和生产效率。支持在长株潭地区建设面向中小企业的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大力发展核心企业信息化和电子商务。支持技术引进和区域合作项目,通过技术引进,实现消化、吸收再创新,提升产业技术水平。
四、发展政策和主要措施
(一)完善产业发展政策。
1、加快制定《湖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条例》。按照国家关于加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制定我省的实施细则,加快制定《湖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条例》,重点规范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产业基地的建设管理办法;改革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用地政策和管理机制,促进园区高新技术产业二次创业、持续发展。
2、实施产业导向政策,强化产业链薄弱环节。围绕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推动作用的高新技术产业,研究制定专项产业政策。定期修定颁布《湖南省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针对产业集群、产业链发展中的重要环节、薄弱环节,制定鼓励和引导中小企业进入优势产业链和大企业集团的特殊政策,促进集群中企业的产业分工及产业补缺,增强产品配套能力,形成一批上下游关联度大、带动作用强的产业链和以优势企业为龙头、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大企业集团。
3、实施政府采购政策,支持幼稚行业高新技术产品。参照《国家高新技术产品目录》,根据本省具体情况确定高新技术产品的范围,制定《湖南省政府采购的非约束性规定》和政府采购技术标准及产品目录。通过预算控制、招投标等形式,引导和鼓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择优购买高新技术及其设备和产品。加快政府采购的信息化建设,尽快形成全省统一的高新技术产品市场和信息平台。实行较为灵活的价格政策,支持处于幼稚行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高新技术产品和服务。
(二)健全产业投融资体系。
1、调整财政投资结构,增加高新技术产业化投入。优化政府科技计划体系,明确支持方向,重点解决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中的重大科技问题。用于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科技资金,以资本金注入、贷款贴息为主要形式,支持重大高新技术产业化、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孵化器及各类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2、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进企业规模化发展。政府利用基金、贴息等方式,引导各类商业金融机构对高新技术企业自主创新与产业化、对国家和省级立项的高新技术项目给予信贷支持。积极推进商业银行与高新技术企业建立稳定的银企关系,对创新活力强的企业予以重点扶持。加快建设高新技术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促进各类征信机构发展,为商业银行改善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金融服务提供支持。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在资本市场融资的外部环境,支持有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国内主板和中小企业板上市。积极争取开展具备条件的未上市高新技术企业进入证券公司代办系统进行股份转让试点。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到海外资本市场融资,促进企业和产业的规模化发展。
3、建立风险担保机制,支持中小企业成长。积极筹建省级高新技术投资担保公司,完善中小企业担保基金良性运行的财政补偿机制。落实国家对中小企业担保基金的各项优惠政策,鼓励国内外风险投资机构及各类投资主体在我省设立风险投资机构和各类能为企业提供技术创新服务的中介机构。采取积极措施,扶持发展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拓宽创业风险投资退出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发行公司债券。
(三)建立产业自主创新的政策体系。
1、鼓励企业加大投入,增强研究开发能力。发挥财政资金对激励企业自主创新的引导作用,激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和对引进先进技术的消化吸收与再创新。引导和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开展战略性关键技术和重大装备的研究开发,建立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技术创新平台,加强面向企业技术创新的服务体系建设。要把企业的研发投入作为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确定政府项目承担单位的重要衡量条件;研究制定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增加研究开发投入的新政策,在研发经费计入成本、抵扣所得税额及先进技术、发明专利购买费用摊入管理费用等方面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优惠。
2、加强知识产权创造和保护,激发自主创新积极性。完善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机制,营造良好的技术创新环境。重点支持在我省优势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创造一批关键技术和重要产品的自主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知名品牌和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优势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大保护知识产权的执法力度,依法保障科技人员的知识产权权益,保护发明成果完成人的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专利、标准信息查询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基础服务。
3、加强技术引进管理,促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鼓励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在进口装备的同时,应当引进先进设计制造技术,并支持省内企业尽可能多地参与分包和实现省内制造。对企业消化吸收再创新给予政策支持,对消化吸收再创新形成的先进装备和产品,纳入政府优先采购的范围。支持产学研联合开展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共同跟踪国际先进技术的发展,并在消化吸收的基础上,共同开展自主创新活动。加强对技术引进的管理,限制盲目、重复引进。以制定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作为工程项目审批和核准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引进技术工作的咨询和评估,以是否通过消化吸收形成了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对引进项目验收和评估的重要内容。
(四)鼓励扶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
l、发挥政策引导作用,扶持高新技术出口企业。积极向国家有关部委争取高新技术出口产品技术改造贴息、出口产品研发资金的支持。在省外贸出口发展基金中安排资金用于扶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企业。鼓励企业以保证、抵押、质押和定金等多种担保方式获得出口信贷,解决流动资金短缺的困难。对于资信好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企业和科研院所,应在核定授信额度内免于资产抵押。
2、完善服务体系,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供帮助。建立和完善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信息服务体系和中介服务机构,加快建设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电子商务平台,充分发挥驻外经商处的桥梁、窗口作用,向高新技术进出口企业提供全面、及时和透明的贸易信息服务。加强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的风险评估、预警与监控等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建设。
(五)建立人才开发、引进和激励机制。
1、以能力建设为核心,重视创新人才培养开发。加大对以高水平研发人才、高技能生产人才和高层次管理人才为主体的高新技术产业专门人才的培养。设立人才培训专项资金,建立人才培训基地,抓好高新技术企业优秀人才的培训;积极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特别是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建立终身教育体系,全面提高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人员和产业工人素质。
2、以创新和业绩为导向,建立新的分配激励机制。改革和完善企业分配和激励机制,支持企业培养和吸引创新型人才。积极推行期权、年薪制、技术入股等激励措施,鼓励资本、技术等要素参与分配,允许在产权结构中保持一定比例的创业股、管理股、技术股和职工持股,完善科研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体系。
3、健全人才流动机制,加强产业顶尖人才的引进。建立有利于高科技人才有序流动的机制,制定吸引国内外科技专家、企业家参与高新技术研究开发和高新技术企业创业的优惠政策,支持回国留学人员及省外科技人员来湘创办高新技术企业、从事高新技术研究;支持鼓励有条件的重点骨干企业引进顶尖人才。加快形成开放、流动、人尽其才的用人机制,推动科技界与产业界的联系交流,促进科技知识向产业领域的扩散应用。进一步加强产、学、研合作,实行科研人员相互兼职和交流,实现科研设施和信息共享,提高高新技术研发水平和产业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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