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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2025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有关事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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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公告2024年第3号 |
2024-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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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有关要求,现将2023年度--2025年度我省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公告如下:
1.晋中市太谷区红十字会
2.寿阳县红十字会
3.灵石县红十字会
4.和顺县红十字会
5.介休市红十字会
6.榆次区红十字会
7.芮城县红十字会
8.河津市红十字会
9.平陆县红十字会
10.绛县红十字会
11.临猗县红十字会
12.夏县红十字会
13.大宁县红十字会
14.临汾市尧都区红十字会
15.吉县红十字会
16.兴县红十字会
17.中阳县红十字会
18.交口县红十字会
19.吕梁市离石区红十字会
20.盂县红十字会
21.晋城市城区红十字会
22.阳高县红十字会
23.广灵县红十字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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