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站内搜索: 近期热点关键字: 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
  
  
  
  
  
  
  
  

当前位置:财经法规 - 地方税收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正文
海南省关于2023年度——2025年度(第二批)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海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海南省民政厅公告2024年第7号
  2024-2-1
【打印】【关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有关要求,现将2023年度—2025年度(第二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2025年度(第二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

  (一)文昌市慈善总会

  (二)海南智渔可持续科技发展研究中心

  (三)海南世界联合公益基金会

  (四)海南省三亚教育基金会

  (五)海南南海慈爱基金会

  (六)海南墨子慈善基金会

  (七)海南大学教育基金会

  (八)三亚市崖州区致远教育发展基金会

  (九)海南灼华文化基金会

  (十)海南自有微光济困慈善基金会

  (十一)陵水先锋社区促进中心

  (十二)澄迈县教育科技发展基金会

  (十三)海南健研健康发展基金会

  (十四)临高县教育基金会

  (十五)海南阳光医学健康创新基金会



| | | |

咨询电话:010-51265999 东审版权所有 ©1999-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