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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海南省关于2023年度——2025年度(第二批)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  |  |  |  |  |  |  | 海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海南省民政厅公告2024年第7号 |  | 2024-2-1 |  |  |  | 【打印】【关闭】 |  |  |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有关要求,现将2023年度—2025年度(第二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2025年度(第二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   (一)文昌市慈善总会   (二)海南智渔可持续科技发展研究中心   (三)海南世界联合公益基金会   (四)海南省三亚教育基金会   (五)海南南海慈爱基金会   (六)海南墨子慈善基金会   (七)海南大学教育基金会   (八)三亚市崖州区致远教育发展基金会   (九)海南灼华文化基金会   (十)海南自有微光济困慈善基金会   (十一)陵水先锋社区促进中心   (十二)澄迈县教育科技发展基金会   (十三)海南健研健康发展基金会   (十四)临高县教育基金会   (十五)海南阳光医学健康创新基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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