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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3年度第二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的公告
冀财税[2023]30号
  2023-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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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有关规定,经审核,现将2023年度第二批获得免税资格的省属非营利组织名单予以公布:

  一、2023年第二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

  1.保定市弘正见义勇为基金会

  2.承德市圆梦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3.河北大学教育基金会

  4.河北地质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5.河北衡水中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6.河北进德公益基金会

  7.河北省爱心互助协会

  8.河北省保安协会

  9.河北省保险学会

  10.河北省兵工学会

  11.河北省德仁慈善基金会

  12.河北省典当协会

  13.河北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

  14.河北省高等学校党的建设研究会

  15.河北省工艺美术学会

  16.河北省锅炉压力容器节能协会

  17.河北省海生慈善基金会

  18.河北省弘德慈善基金会

  19.河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河北省建筑市场发展研究会

  21.河北省教育会计学会

  22.河北省金融市场协会

  23.河北省捐献与移植学会

  24.河北省乐善行慈善基金会

  25.河北省力真公益基金会

  26.河北省联邦教育基金会

  27.河北省隆基泰和慈善基金会

  28.河北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协会

  29.河北省民间文艺家协会

  30.河北省民营经济研究会

  31.河北省奶业协会

  32.河北省农业产业协会

  33.河北省女企业家商会

  34.河北省普慈公益基金会

  35.河北省企业联合会

  36.河北省企业破产管理人协会

  37.河北省企业信用研究院

  38.河北省气象学会

  39.河北省人大文化交流促进会

  40.河北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会

  41.河北省水利行业协会

  42.河北省唐县中达教育发展基金会

  43.河北省特色食品产业和文化研究会

  44.河北省天一慈善基金会

  45.河北省无极县诚明教育发展基金会

  46.河北省祥云利生慈善基金会

  47.河北省心理咨询师协会

  48.河北省医养结合促进会

  49.河北省浙江商会

  50.河北省针灸学会

  51.河北省质量文化协会

  52.河北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服务协会

  52.河北省中医医疗机构联合会

  53.河北省重庆商会

  54.河北省装备制造行业协会

  55.河北文丰慈善基金会

  56.石家庄市立德教育发展基金会

  上述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有效期: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二、非营利组织减免企业所得税范围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规定,以上非营利组织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二)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三)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四)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对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规定免税条件的收入,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不符合免税条件的收入,按规定计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以上政策如有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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