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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3年度获得免税资格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黑财税[2023]48号
  2023-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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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地)、县(市)财政局、税务局:

  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要求,经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审核确认,现将2023年度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公布如下:

  1.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医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2.黑龙江工程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3.黑龙江省飞鹤慈善基金会

  4.黑龙江省海星救助基金会

  5.黑龙江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会

  6.黑龙江省济民慈善基金会

  7.黑龙江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8.黑龙江省日用品流通商会

  9.齐齐哈尔工程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10.黑龙江省基金业协会

  11.黑龙江省建筑业协会

  名单内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有效期为五年。非营利组织应在免税资格期满后六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免税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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