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站内搜索: 近期热点关键字: 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
  
  
  
  
  
  
  
  

当前位置:财经法规 - 地方税收法规 - 土地增值税 - 正文
关于公布中山市2020年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标准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8-23
【打印】【关闭】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工作,促进我市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 建设部关于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48号)、《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5号)、《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发布中山市2008—2017年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标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1号)等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制定《中山市2020年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标准》(详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中山市2020年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标准



| | | |

咨询电话:010-51265999 东审版权所有 ©1999-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