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为规范税务师行业执业行为,提升执业质量,防范执业风险,依据国家税务总局《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中税协研究制定了《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税收策划业务指引(试行)》《资产管理税收策划业务指引(试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指引(试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鉴证业务指引(试行)》《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指引(试行)》《税务司法鉴定业务操作指南(试行)》,经中税协六届十一次理事会通讯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自2023年7月1日起试行。
请各地税协及时组织当地税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贯彻落实各项指引(指南),试行阶段如遇问题,请及时向中税协(法规准则部)反馈。
附件:
1.《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税收策划业务指引(试行)》
2.《资产管理税收策划业务指引(试行)》
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指引(试行)》
4.《高新 技术企业认定专项鉴证业务指引(试行)》
5.《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指引(试行)》
6.《税务司法鉴定业务操作指南(试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