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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1年度自治区级获得免税资格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宁财(税)发[2022]225号
  2022-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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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区各市、县(区)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和《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区税务局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宁财规发〔2018〕35号)规定,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区税务局联合审核认定,现将2021年度自治区级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有效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附件:2021年度自治区级获得免税资格非营利组织名单

      1.宁夏门球协会

  2.宁夏金银珠宝首饰行业协会

  3.宁夏宁波经济建设促进会

  4.宁夏枸杞协会

  5.银川外国语实验学校

  6.宁夏红十字基金会

  7.宁夏科技创业基金会

  8.宁夏旅游协会

  9.宁夏人类遗传资源保护中心

  10.宁夏人体组织器官库

  11.宁夏社会学会

  12.宁夏阳光正茂社会工作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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