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要求,我们对申请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进行了审核认定。现将2021年度第三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公布如下:
一、2021年第三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
1、河北省农业机械行业协会
2、河北省商业联合会
3、河北仓澜慈善基金会
4、河北省纺织与服装行业协会
5、河北省静力慈善基金会
6、河北省巨鹿县社会救助基金会
7、河北省迁安市社会救助基金会
8、河北省饶阳县社会救助基金会
9、河北省沙河市社会救助基金会
10、河北省生物医学伦理审查协会
11、河北省唐山市滦南县社会救助基金会
12、河北省唐山市迁西县社会救助基金会
13、河北省体育产业协会
14、河北省铁道经济技术合作协会
15、河北省五金机电商会
16、河北省献县社会救助基金会
17、河北省星光慈善基金会
18、河北省燕山大学教育基金会
19、河北省阳光公益志愿协会
20、河北省张北县社会救助基金会
21、河北省中小企业协会
22、河北省涿鹿县社会救助基金会
23、河北省自媒体商业协会
24、河北同仁医学中等专业学校
25、河北中医学院教育基金会
上述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有效期: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非营利组织减免企业所得税范围
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规定,以上非营利组织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二)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三)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四)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以上政策如有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