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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1年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第二批)的通知
津财税政〔2021〕11号
  202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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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财政局、各区税务局、第三、第四税务分局、纳税服务中心: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和《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津财税政〔2019〕1号)的有关规定,经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审核认定,天津市新媒体协会等18家单位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其中,天津市新媒体协会等11家单位有效期自2020年度起5年内有效,中国氯碱工业协会等7家单位有效期自2021年度起5年内有效。

请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申报手续。

 

附件


2021年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第二批)


一、免税资格自2020年度起有效的单位

1.天津市新媒体协会

2.天津市企业联合创业促进会

3.天津环渤海金融研究院

4.天津市山东宁津商会

5.天津市安徽毫州商会

6.天津市供热协会

7.天津科技大学天津校友会

8.天津市天津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9.天津环渤海金融业联合会

10.天津市菜市场经营服务行业协会

11.天津市益众医学事业发展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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