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有关单位:
为建立政府成本核算指引体系,加强公立医院成本核算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style=color: rgb(0, 51, 255); text-decoration: none; target=_blank href=http://shuiwu114.com/zcfgkShow/48080.aspx>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基本指引》(财会〔2019〕25号)等规定,我部制定了《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具体指引——公立医院》,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具体指引——公立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