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要求,我们对申请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进行了认定,现将2021年度第二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公布如下:
一、2021年第二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
1 河北玖益慈善基金会
2 河北省柏乡县社会救助基金会
3 河北省标识行业协会
4 河北省残疾人救助协会
5 河北省防腐保温行业协会
6 河北省劳动人事仲裁学会
7 河北省滦州市社会救助基金会
8 河北省暖通行业协会
9 河北省企业市场调查促进会
10 河北省融资性担保业协会
11 河北省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协会
12 河北省砂石协会
13 河北省社会组织促进会
14 河北省石家庄外国语教育集团助学基金会
15 河北省唐山市开平区社会救助基金会
16 河北省唐山市乐亭县社会救助基金会
17 河北省体育职业发展协会
18 河北省望都县社会救助基金会
19 河北省卫生经济学会
20 河北省蔚县马宝玉退役军人创业就业基金会
21 河北省邢台市社会救助基金会
22 河北省邢台市襄都区社会救助基金会
23 河北省药师协会
24 河北省知合公益基金会
25 石家庄白求恩医学中等专业学校
26 唐山市昱邦公益慈善基金会
27 河北省地理信息产业协会
28 河北省三河市社会救助基金会
29 河北省山西商会
30 河北省绿色建材装备协会
31 河北省宁晋县社会救助基金会
32 河北省石药普恩慈善基金会
33 河北省信息通信行业协会
34 河北省工业设计协会
35 河北省林学会
36 河北省临西县社会救助基金会
37 河北省建筑材料工业协会
38 河北省善行使者公益协会
39 河北通用技工学校
40 河北省产学研合作促进会
41 河北省银行业协会
42 河北省航空产业协会
43 河北省江苏商会
44 河北省文化和旅游产业协会
45 河北省青少年职业生涯发展研究会
46 河北省中医药学会
47 河北省名医学会
48 河北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上述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有效期: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非营利组织减免企业所得税范围
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规定,以上非营利组织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二)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三) 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四)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以上政策如有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