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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北京市2017年度第十六批、2018年度第十五批、2019年度第十批、2020年度第四批和2021年度第二批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的通知
京财税[2021]855号
  202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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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各区(地区)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和《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京财税〔2018〕851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北京市2017年度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名单(第十六批)、北京市2018年度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名单(第十五批)、北京市2019年度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名单(第十批)、北京市2020年度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名单(第四批)和北京市2021年度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名单(第二批)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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