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财政局、税务局、民政局: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3号)规定,经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民政局联合确认,现将获得2020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第三批)予以公布,有效期自2020年1月1日起三年内有效。名单内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在资格有效期内,应取得3A以上(含3A)评估等级,且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附件:2020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第三批)
1.天津市红十字会
2.天津市光彩事业促进会
3.天津市老区建设促进会
4.天津开发区慈善协会
5.天津市和平区红十字会
6.天津市河西区慈善协会
7.天津市河东区慈善协会
8.天津市津南区慈善协会
9.天津市西青区慈善协会
10.天津市武清区慈善协会
11.天津市蓟州区慈善协会
12.天津市东丽区慈善协会
13.天津市宁河区慈善协会
14.天津市东丽区红十字会
15.天津市北辰区红十字会
16.天津市北辰区慈善协会
17.天津市河北区慈善协会
18.天津市宝坻区慈善协会
19.天津市滨海新区慧德公益协会
20.天津市南开区慈善协会
21.天津市滨海新区康乐老年之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22.天津武清和平之君儿童福利院
23.天津市滨海新区慈善协会
24.天津市滨海新区新滨海义工协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