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2020年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单位名单(第五批)
一、免税资格自2019度起有效的单位
1. 天津市青年商会
2. 天津市卫生经济学会
3. 天津市四川自贡商会
4. 天津市中小企业协会
5. 天津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研究院
二、免税资格自2020度起有效的单位
1. 天津市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
2. 天津市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
3. 天津市信息通信行业协会
4. 天津市案例法学会
5. 天津城建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6. 天津渤海善行帮扶服务中心
7. 天津沉香艺术博物馆
各区财政局、各区税务局、第三、第四税务分局、纳税服务中心: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和《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津财税政〔2019〕1号)的有关规定,经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审核认定,天津市青年商会等12家单位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其中,天津市青年商会等5家单位有效期自2019年度起5年内有效,天津市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等7家单位有效期自2020年度起5年内有效。
请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申报手续。
附件:2020年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第五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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