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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公布获得2018年度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第五批]的公告
川财税[2020]9号
  202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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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精神,现将经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审核确定的获得2018年度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第五批)公布如下(按拼音字母排序):

  1.四川省妇幼保健协会

  2.四川省普善公益慈善促进会

  3.四川省石油学会

  4.四川省异地商会联合会

  以上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有效期为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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