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站内搜索: 近期热点关键字: 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
  
  
  
  
  
  
  
  

当前位置:财经法规 - 地方税收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正文
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确认崇州市红十字会等群众团体2019年度第二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告
川财税[2019]10号
  2020-4-20
【打印】【关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2019年度第二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群众团体名单公告如下(按拼音字母排序):

  1.崇州市红十字会

  2.绵竹市红十字会

  3.宜宾市红十字会




| | | |

咨询电话:010-51265999 东审版权所有 ©1999-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