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以及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8号),取消软件产品、动漫软件检测证明材料。现将云南省软件产品、动漫软件检测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云南省纳税人申请享受软件产品、动漫软件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不再提交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主管税务机关按相关要求认真落实,加强后续管理。
二、全文废止《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软件检测机构的公告》(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1号)。
本公告自2019年7月24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