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站内搜索: 近期热点关键字: 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
  
  
  
  
  
  
  
  

当前位置:财经法规 - 中央税收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0号
  2016-12-9
【打印】【关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对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关于企业差旅费中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准予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二、企业移送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
  
  企业发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二条规定情形的,除另有规定外,应按照被移送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收入。
  
  三、施行时间
  
  本公告适用于2016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三条同时废止。
  



| | | |

咨询电话:010-51265999 东审版权所有 ©1999-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