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财政局,开发区、保税区财政局,各税务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农业产品增值税率和若干项目征免增值税的通知》(财税字[1994]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两点补充规定,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消毒牛奶亦属于农业产品范围,在流通环节(指商品批发和零售),按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二、骨粉(含猪、牛、羊骨粉、鱼骨粉、贝壳粉等等)属饲料范围,在1995年底前免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