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对企业内部职工债权转为股权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请示》(汴地税发(2002145号)收悉,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并研究后,现批复如下:开封中 州机械有限公司于2002年10月由国有企业改制为有限公司时,将企业以前年度所欠职工应付工资、福利费以配股形式将此部分职工债权转为职工个人股权,实 际上是该公司将以前年度的应付工资、福利费节余部分对职工进行了分配,是企业职工个人收人的体现,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开封中 州机械有限公司代扣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