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车船使用税两个具体问题明确如下:
一、对载重不足一吨的载货汽车、载货机动三轮车、拖拉机,统一按一吨计征车船使用税(农用、营运两用手扶拖拉机仍按年税额十五元征收)。
二、对经批准给予困难减、免车船使用税的车辆,不论减免税期限长短,均发“已税”标志。
以上规定自征收一九九0年度车船使用税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