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和施行细则的规定,现对印花税的若干问题解答如下,请遵照执行。
1.在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前书立、领受的凭证是否要补贴印花?
凡在一九八八年十月一日以前书立、领受条例列举的凭证,除继续使用的营业账薄和专利,许可证照应按规定贴花外,其余凭证无论是否继续使用,均不贴花。在此以后书立,领受条例所列举的凭证,均应按规定贴花。
一九八八年记载资金的账薄,按一九八八年十月一日的固定资产原值与自有流动资金合计的资金总额计税贴花,以后年度均就年初固定资产原值与自有流动资金合计的资金总额比已贴花资金总额增加的部分按规定贴花。
2.已贴花的合同期满后继续使用时,是否要重新贴花?
已贴花的合同期满时,所载权利义务关系尚未履行完毕,经约定继续使用,其所载内容、金额没有增加的,不用重新贴花;其所载内容,金额有所增加的,则对增加部分贴花。
3.印花税施行细则第十九条 所说的外汇牌价是指哪个价?
4.对只标明月租金的财产租赁合同如何计算贴花?
对只标明租金而没有租赁期限,无法确定租金总额的财产租赁合同,年内继续租用的,先按当年租赁之日起至年末的租金总额计算贴花。以后年度继续租用的,按当年的租金总额计算补贴印花,直到合同结束为止。
5.各作各价来料加工的合同如何贴花?
各作各价的来料加工合同,以合同的成品总值按购销合同的税率计算贴花。
6.作价加工的加工合同如何贴花?
按购销合同贴花。
7.代购代销合同是否贴花?
代购代销合同暂不贴花。
8.农、林、牧、水产品预购、收购合同可否免贴印花?
凡直接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订立自产的农、林、牧、水产品预购、收购合同,暂免贴印花税。
9.供水、供电、供气(汽)合同是否贴花?
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的购销合同不包括供水、供电、供气(汽)合同,这些合同不贴花。
10.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订立的租房合同能否免贴印花?
对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订立的租房合同,凡租房用于居住的,暂免贴花;用于生产经营的,应按规定贴花。
11.以房屋维修费、改建费作为一定时期的租金,其房屋租赁合同如何贴花?
按其维修、改建费金额作租金计算贴花。
12.企业租赁合同是否贴花?
企业承包、租赁合同暂不贴花。
13.银行同业拆借包括哪些单位的拆借?
银行同业拆借包括银行之间、银行与其他金融组织之间、其他金融组织之间的拆借。
其他金融组织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领有《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的金融机构。
14.非金融组织、个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否贴药?
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贴花的借款合同,是指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与借款人订立的借款合同。非金融组织、个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暂不贴花。
15.家庭财产保险、农业保险合同能否免贴花?
家庭财产保险、农业保险合同可暂免贴花。
16.适用各种集体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纳税人,其自有流动资金、包括上级拨入的流动资金企业税后利润形成的流动资金。
17.报账单位的资金账簿如何贴花?
报账单位的资金由基本核算单位统一贴花,其资金账簿不再按比例税率贴花,可按件贴花五元。
18.联营企业的资金是否应贴花?
联营企业的资金应按规定贴花。
19.私营企业、个体工商业户的资金如何贴花?
私营企业、个体工商业户的资金账簿,应按税法规定计税贴花,账上记载的资金、少于注册资金的,按注册资金计算贴花。如未建账的,应督促其建立账簿。
20.企业已形成并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未转入固定资金账户的是否贴花?
企业已形成并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如未转入固定资金账户,应督促其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转入固定资金账户并按其固定资产原值计算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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