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转发给你们。
当前我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尚未铺开,通讯补贴也仅限于县处以上领导干部,因此,对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暂不作公务费用扣除,全额并入工薪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个别地区已实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发放的补贴收入,其公务费用扣除标准,请报省地税局确定后执行。
以上请一并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