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县地方税务局:
为规范梅州城区私人建房建筑营业税的管理,公平税负,统一梅州城区私人建房征收建筑营业税的计税价格,经市局研究,自2004年8月1日起,梅县辖区在梅州市城市规划区内的私人建房,建筑营业税的计税价格统一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00元计算征收,请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