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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卷烟行业增值税纳税评估方法(试行)》的通知
陕国税发[2006]252号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  2006-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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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陕西省卷烟行业增值税纳税评估方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反馈省局(流转税管理处)。

                   陕西省卷烟行业增值税纳税评估方法(试行)

  第一部分 卷烟工业企业增值税纳税评估

  一、卷烟工业企业管理现状

  (一)行业有关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规定,卷烟工业企业所涉及的产品有卷烟、雪茄烟、烟丝、烟叶、卷烟纸、滤嘴棒及烟用丝束(上述产品均属专卖品)。

  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卷烟工业企业年度卷烟总产量计划由国务院计划部门下达。卷烟的销售价格由国家烟草专卖局核定,各卷烟工业企业只能以国家烟草专卖局核定的价格与各卷烟商业公司在卷烟销售交易网上进行网上交易。

  (二)省内卷烟工业企业经营管理现状

  我省原共有宝鸡、延安、汉中、旬阳(于2004年)并人宝鸡卷烟厂)和澄城五个卷烟生产企业。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和陕西省人民政府的决定,陕西卷烟总厂于2005年12月8日在原宝鸡卷烟厂基础上更名成立,并与延安卷烟厂和汉中卷烟厂进行了联合重组(已取消三厂法人资格,以下简称“分厂”),形成了目前的陕西卷烟总厂“三厂四点”生产格局。

  陕西卷烟总厂实行“资产、品牌、销售、采购”四统一,各分厂作为成本中心和费用中心,投资、融资、利润的核算和分配由陕西卷烟总厂进行。

  增值税管理实行总厂按月结算、各分厂按月预缴,年终统一清算,总、分厂就地申报缴纳的办法。

  (三)跨省重组卷烟工业企业经营管理现状

  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和陕西省人民政府的决定,澄城卷烟厂于2004年7月2日被徐州卷烟厂实行跨省承债式兼并,更名为徐州卷烟厂澄城分厂(已取消其法人资格,以下简称澄城分厂)。澄城分厂作为徐州卷烟厂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其生产计划由徐州卷烟厂统一安排、调度,经营费用实行报账制。澄城分厂的原辅材料由徐州卷烟厂统一采购,并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安排调拨(调拨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澄城分厂卷烟销售价格由国家烟草专卖局核定,在卷烟交易网上进行交易,对澄城分厂调拨给徐州卷烟厂的卷烟作视同销售处理,澄城分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计提销项税额,但不计销售收人。

  澄城分厂增值税管理实行就地申报缴纳的办法。

  二、卷烟工业企业增值税管理难点及存在问题

  由于卷烟生产实行计划管理,卷烟的调拨价格由国家烟草专卖局统一核定。因此,增值税纳税评估的重点在于销售数量及销售产品结构的真实性。

  (一)省内卷烟工业企业联合重组后增值税管理难点及存在问题

  1、税收核算和申报缴纳分离,增值税管理难度加大。卷烟生产企业联合重组后,受财政体制的制约,增值税管理存在核算与申报缴纳相分离的实际情况,给增值税管理带来一定难度。

  2、非正常损失进项税额转出难以及时掌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烟叶降等降级、损耗、霉烂变质,原辅材料报废的进项税额转出只能在企业有关财产报损时才能核实,税务机关在增值税日常管理中难以及时掌握。

  3、卷烟工业企业联合重组后,由总厂统一调控卷烟产量和牌号,各分厂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很难预测增值税(消费税)收入。

  (二)跨省重组卷烟工业企业增值税管理难点及存在问题

  税务机关对跨省重组卷烟工业企业总、分厂之间原辅材料、卷烟内部调拨价格难以控管。具体表现为:

  1、分厂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难以掌握原辅材料内部调拨价格是否在合理区间内。

  2、分厂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难以取得分厂生产的卷烟的计税价格,只能按内部调拨或实际销售价格确认销售收入。

  三、卷烟工业企业增值税收入分析

  税务机关在进行税收分析时,不仅要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对税源变化及税收增减变化原因等进行客观的、深层次的分析,还要根据卷烟生产企业当期卷烟结构、产量、销量的变化对增值税收人的影响进行合理的预测分析。

  四、评估方法

  根据卷烟生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和增值税管理的难点,卷烟工业企业增值税纳税评估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有关税收政策法规为依据,并结合我省增值税管理的具体规定,选用以下评估方法进行评估分析。

  (一)税负对比分析法

  税负分析法既可作为卷烟生产企业评估疑点产生的方法,也可作为对某一卷烟生产企业的增值税具体评估方法。

  l、评估模型

  (1)增值税税负变动率=(当期增值税税负率一基期增值税税负率)/基期增值税税负率×100%

  (2)增值税税负差异率=(增值税税负率一行业增值税税负率)/行业增值税税负率x 100%

  (3)销售额变动率=(本期实际销售收入一基期销售收入)/基期销售收人×100%

  (4)平均售价变动率一(本期平均售价一基期平均售价)/基期平均售价×100%

  2、指标参数

  ┏━━━━┳━━━━━━┳━━━━━━┳━━━━━━━┳━━━━━━━━┓

  ┃评估指标┃税负变动率 ┃税负差异率 ┃销售额变动率 ┃平均售价变动率 ┃

  ┣━━━━╋━━━━━━╋━━━━━━╋━━━━━━━╋━━━━━━━━┫

  ┃预警值 ┃-lo%~10% ┃-5%~5% ┃-25%~25% ┃ -15%~15% ┃

  ┗━━━━┻━━━━━━┻━━━━━━┻━━━━━━━┻━━━━━━━━┛

  3、评估方法

  评估模型(1)侧重分析卷烟生产企业评估所属期与历史同期企业增值税税负变动情况;评估模型(2)侧重分析卷烟生产企业评估所属期与本行业增值税税负率之间的差异情浼;评估模型(3)侧重分析卷烟生产企业评估所属期应税销售额与历史同期销售额变动情况:评估模型(4)侧重分析卷烟生产企业评估所属期产品销售结构与历史同期的变动情况。通过上述4个评估模型的计算结果与相应预警值进行比较,找出疑点企业,然后结合卷烟生产企业生产、销售的季节性因素和烟叶等主要原材料购进的季节性因素,分析排除经营性因素造成的异常情况。在排除经营性因素造成的异常后,对确定的疑点企业应用投人产出法和进项税额分析法进行深入评估。

  (二)投入产出法

  1、评估模型

  (1)产量测算模型

  评估期产品产量=评估期原料及辅料的总投入量(分产品)÷单位产品的标准消耗量

  可主要应用烟叶、滤嘴棒、卷烟纸三项指标分别测算产量,相互印证和修正测算的产量。

  评估期原料及辅料的总投入量(分产品)=原料及辅料期初库存+本期入库数量-期末库存数量

  实际评估期产品产量=(按烟叶评估的产品产量+按滤嘴棒评估的产品产量+按卷烟纸评估的产品产量)÷3

  (2)产品结构模型

  评估期产品产量=评估期盒皮的总投入量(分产品)÷单位产品的标准消耗量

  评估期盒皮的总投入量(分产品)=盒皮期初库存+本期入库数量-期末库存数量

  用盒皮的消耗量测算分产品的产量,进一步验证按烟叶、滤嘴棒、卷烟纸三项指标测算出的评估期产品产量(分产品)

  的准确性。

  (3)销量测算模型

  评估期产品销量=评估期期初库存产品数量+评估期产品产量一评估期期末库存量

  (4)销售收入测算模型

  评估期应税销售收入=评估期产品销量×单箱平均售价

  问题值=(评估期应税销售收入一企业同期实际申报应税销售收入)×适用税率

  2、评估参数

  ┏━━━━━━━┳━━━━━━━━━━┳━━━━━━━┓

  ┃ 评估指标 ┃ 标准消耗(参数) ┃ 浮动区间 ┃

  ┣━━━━━━━╋━━━━━━━━━━╋━━━━━━━┫

  ┃ 烟叶 ┃ 7.63kg/万支 ┃ 一5%~5% ┃

  ┣━━━━━━━╋━━━━━━━━━━╋━━━━━━━┫

  ┃ 滤嘴棒 ┃ 1743支/万支 ┃ 3%~3% ┃

  ┣━━━━━━━╋━━━━━━━━━━╋━━━━━━━┫

  ┃ 卷烟纸 ┃ 652米/万支 ┃ 一5%~5% ┃

  ┣━━━━━━━╋━━━━━━━━━━╋━━━━━━━┫

  ┃ 盒皮 ┃ 505张/万支 ┃ 3%~3% ┃

  ┗━━━━━━━┻━━━━━━━━━━┻━━━━━━━┛

  3、评估方法

  选取烟叶、滤嘴棒、卷烟纸以及盒皮耗用四个评估指标评估企业申报销售收入的真实性,测算评估期的产品产量、销量,结合期初库存产品数量,换算出评估期产品销售收入,与其申报的销售收入对比,从而发现疑点问题。根据原料及辅料的总投入量(分产品,如有共用材料,按总量计算统计)与单位产品的标准消耗定额测算出产品产量。

  应用上述模型及相互关系可以初步分析企业申报的增值税销项税额是否真实,如测算销售收入与申报的销售收入差异率超出正常峰值,则应进一步核查企业有无帐外经营、瞒报、漏报、迟报应税销售额问题。

  测算期实际销售收入与基期销售收入的结构对比,并结合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评估,可以说明增值税实际税负的变化,对产生的疑点做出初步判断。再通过测算销售收入,判断销售收入变动率是否在参数变动范围内,若存在差异,应进一步利用等级明细表测算寻找异常产品项目。由于卷烟产品销售价格相对稳定,收人的变动主要由各等级间产品数量的变化形成。因此,以销售收入变动率模型评估,可以发现企业是否存在高档卷烟产品按低挡卷烟进行纳税申报的问题,促使企业加强卷烟产品明细核算,真实申报卷烟应税销售收人。

  (三)进项税额分析

  1、评估模型

  进项税额变动率=(评估期进项税额一基期进项税额)/基期进项税额×100%

  2、评估参数

  ┏━━━━━━━┳━━━━━━━━━━┓

  ┃ 评估指标 ┃ 进项税额变动率 ┃

  ┣━━━━━━━╋━━━━━━━━━━┫

  ┃ 预警值 ┃ 一109/5~10% ┃

  ┗━━━━━━━┻━━━━━━━━━━┛

  3、评估方法

  在卷烟生产企业进项税额构成项目中,烟叶进项税额比重较大(烟叶采购季节性强,每年的9至12月份为全年采购高峰期,其他月份采购量较少),因此,以历史同期进项税额变动率为评估指标,其变动值应在合理范围内。如果超出合理范围,应进一步分析,是否存在违反政策规定抵扣进项税额问题,如:是否存在将购进固定资产、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进行了抵扣等问题。

  (四)跨省重组卷烟生产企业的评估方法

  对跨省重组卷烟生产企业进行增值税纳税评估,应在适用省内卷烟生产企业纳税评估方法的同时,重点评估跨省重组总厂与分厂的原辅材料、卷烟内部调拨价格是否正常,为此可选取原辅材料、卷烟的内部调拨价格与同行业、同类别产品的价格进行比对分析。

  l、销项税额方面:(1)内部卷烟调拨价格与对外实际销售卷烟价格(可从卷烟销售交易网上查询)进行比对,若内外一致,再与此类卷烟的计税价格比对(卷烟计税价格可要求总厂方面提供,下同),按价格从高原则确认销售收人;若内外不一致,则对比其对外实际销售价格与计税价格,按价格从高原则确认销售收入。(2)对新产品或无计税价格的卷烟,参照同类卷烟的市场价格由主管税务机关确认销售收入。

  2、进项税额方面:原辅材料内部调拨价格与同行业同类产品价格进行比较。超出正常范围则进行约谈、核查,并按评估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第二部分 烟草商业企业增值税纳税评估

  一、烟草商业企业经营管理现状

  烟草商业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实行统一领导、垂直管理、专卖专营的管理体制。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对全国烟草行业“人、财,物、产、供、销、内、外、贸”进行集中统一管理。

  烟草商业企业实行母子公司体制。中国烟草总公司管理全国烟草商业公司的国有资产,各省级烟草公司既是中国烟草总公司的子公司,又是各市级烟草公司的全额出资人,各市级烟草公司作为省级烟草公司的子公司,实行独立核算,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卷烟的购进由中国烟草总公司和省级烟草公司计划部门归口管理,实行严格的总量控制,各市级烟草公司和卷烟工业企业直接定货、结算;卷烟的销售由市级烟草公司直接配送到零售单位及个人。烟草行业实行严格的价格管理制度,在国家烟草专卖局的管理下实行统一定价的政策。

  二、烟叶购销经营管理现状

  烟叶收购。烟叶由各市级烟草公司组织收购,各市级烟草公司通过其下设的各个烟叶工作站(以下简称烟站)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集中收购。烟站按国家颁布的烤烟叶国标及对应的收购价格收购烟农的烟叶,以现金形式或由金融机构支付收购款,并开具由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收购发票。

  烟叶的挑选整理。烟叶作为农产品,收购时全凭验级员的感官和对等级的把握准确率来判断,不同的验级员对同一等级的烟叶等级判断会有所差别,所以同其它农产品一样也必须进行挑选整理,以保证烟叶的纯度。对烟叶进行集中挑选整理时,其挑选整理工作按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制度中有关,农副产品挑选整理的原则执行,即挑选后等级和数量可以发生变化,而收购金额不能发生变化。

  烟叶销售。市级烟草公司按销售合同将烟叶调拨(销售,下同)给卷烟厂,由卷烟厂的烟叶验级员重新进行检验并确认最终的烟叶等级。经双方认可后,卷烟厂向市级烟草公司出具烟叶结算单,市级烟草公司凭此结算单确认销售收入,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

  价格管理。烟叶的收购价格和调拨价格均由国家烟草专卖局定价,各市级烟草公司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自行调整价格。每年初,国家烟草专卖局下达各烟叶价区42个等级的收购价和调拨价,各省、市烟草公司对照各自所在价区的价格进行收购和调拨,同时规定调拨价经卷烟工、商企业协商一致后可以在15%以内上下浮动(此规定仅在2006年以前执行,2006年以后财政部已经批准给烟农的产前投入进销售成本,此规定不再执行)。

  税收管理。烟叶经营中要缴纳烟叶税、增值税,由各市烟草公司按税法的规定计算、申报和缴纳。烟叶税税率20%;增值税税率13%.烟叶购销烟叶税、增值税计算公式如下:

  烟叶税计算:应缴烟叶税额=烟叶收购价×(1+10%)×20%

  增值税计算: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其中:进项税额=收购价×(1+10%)×(1十10%)×13%

  销项税额=销售额x13%

  税款申报及缴纳。烟叶税在烟叶收购环节征收,我省烟叶税目前由财政部门所属的农税机关负责征收,各市级烟草公司在收购期间每月按收购额计算税款,向烟叶产地的农税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由各市级烟草公司统一计算,向其所在地国税机关申报缴纳。

  三、烟草商业企业增值税管理难点及存在问题

  烟草商业企业收购的烟叶为农副产品,企业抵扣进项税额的发票为非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普通收购发票,而收购发票由各企业下设的各烟站在集中收购时自行开具,供货方又大都是农民个人,现金支付量较大,在价格和收购数量上税务部门对其难以进行有效监督。同时,由于烟叶收购有一定的季节性,税务机关在日常管理中不易监控。

  四、评估参数

  ┏━━━━━┳━━━━┳━━━━━━┳━━━━┳━━━━┓

  ┃ ┃增值税 ┃增值税 ┃毛利 ┃销售额 ┃

  ┃评估指标 ┃税负率 ┃税负变动率 ┃变动率 ┃变动率 ┃

  ┣━━━━━╋━━━━╋━━━━━━╋━━━━╋━━━━┫

  ┃预警值 ┃1.85% ┃ ±20% ┃士20% ┃士25% ┃

  ┗━━━━━┻━━━━┻━━━━━━┻━━━━┻━━━━┛

  五、评估方法

  卷烟商业企业经营货物品种单一,可主要采用税负对比分析法。具体应用时可配合其他指标进行评估分析。

  1、税负率评估模型与方法

  (1)评估模型

  增值税税负率=当期应纳增值税额/当期应税销售额×100%

  增值税税负差异率=(企业增值税税负率-行业增值税税负率)/行业增值税税负率×100%

  (2)评估方法

  ①数据及来源:当期应纳增值税额、当期应税销售额,提取当期增值税申报表相关数据。

  ②直接以税负预警值作为测算烟草商业企业增值税税负的合理变动区间。当增值税税负率超过预警值时,将其直接定为疑点企业。

  ③将企业增值税税负率与行业增值税税负率进行比较,当增值税税负差异率较高时,可直接定为疑点企业。

  ④对疑点企业进行政策性影响分析,如果排除行业性、政策性变化引起的波动后,企业增值税税负率仍超过预警值或增值税税负差异率较高时,最终确认为疑点企业,进行深人评估。

  2、税负率与应税销售额变动率配比评估模型与方法

  (1)评估模型

  增值税税负率=当期应纳增值税额/当期应税销售额x 100%

  应税销售额变动率=(当期应税销售额一基期应税销售额)/基期应税销售额×100%

  (2)评估方法

  ①数据及来源:当期与基期应纳增值税额、当期与基期应税销售额,提取当期与基期增值税申报表相关数据。

  ②销售额受销售数量和价格等因素的影响,通过当期实现销售收入与历史同期的数值进行比较,分析判断企业销售数量、销售额的真实性,还应考虑企业实际的发展状况,例如卷烟销售结构的优化,使得销售收入较大幅度增长,应给予合理的变化区间。

  3、税负变动率与毛利率变动率配比评估模型与方法

  (1)评估模型

  增值税税负变动率=(当期增值税税负率一基期增值税税负率)/基期增值税税负率×100%

  毛利率变动率=(当期毛利率一基期毛利率)/基期毛利率x100%

  (2)评估方法

  ①数据及来源:当期与基期应纳增值税额、当期与基期应税销售额、当期与基期销售毛利额等,提取当期与基期增值税申报表、利润表相关数据。

  ②根据烟草商业企业的发展状况,按照不同时期行业平均增值税税负变化情况确定增值税税负变动率预警值。当增值税税负变动率超过预警值时,可初步定为疑点企业。

  ③对疑点企业进行政策性影响分析,如果排除行业性、政策性变化引起的波动后,企业增值税税负率仍低于预警值的,最终确认为疑点企业,进行深入评估。

  ④由于增值税是对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间接税,所以,一般毛利率与增值税税负率成正比关系(即同步变化)。当毛利率增长时,增值税的税负会提高,反之,当毛利率下降时,增值税的税负也会下降。如毛利率与增值税税负率成反比关系,则作为疑点企业,进行深入评估。

  4、进项税额变动率评估模型与评估方法

  (1)评估模型

  进项税额变动率=(本期进项税额一基期进项税额)/基期进项税额×100%

  某项目进项税额占当期进项税总额比重一某项目进项税额/当期进项税总额×100%

  (2)评估方法

  ①数据及来源:当期与基期进项税额,提取当期与基期增值税申报表相关数据。

  ②烟草商业企业进项税额主要由购进卷烟、收购烟叶、水电费、运费等项目构成,各项目在进项税额中的构成比例相对稳定。通过对进项税额变动率和各项目构成比例变动分析,掌握企业进项税额抵扣的合理性及合法性,测算企业烟叶收购和运费有无虚抵进项税额问题。如变化较大,应作为疑点企业,进行深入评估。

  ③烟叶非正常损失引起的进项税额变化。对烟叶霉烂变质和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其进项税额在当期是否据实作进项税转出处理,在日常管理中税务机关对应重点进行评估核查。

  ④挑选整理烟叶引起的等级变化不影响烟叶收购金额的变化,因而也不影响进项税额的抵扣(烟叶销售的等级变化体现在烟叶的销售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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