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里拥有超大容量的税收实务操作经验、税收筹划技巧等信息,同时还提供了最权威的税收专家在线咨询。 如果您在税收会员报名交费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及时拨打我们的税收会员报名咨询热线电话: (010)82318888 信箱:tax@chinaacc.com |
|
|
|
河南省对发放给农户的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免征印花税 |
|
|
|
1989-5-4 |
|
|
【打印】【关闭】 |
|
|
政府部门发放给农户的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是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征税的凭证,应按照规定贴花.为照顾个别实际困难,对发放给农村五保户、孤寡老人及民政部门救济的特困户的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可由市、地税务局掌握给予免征印花税照顾。
|
豫税地[1989]24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