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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核准
200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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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对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核准

  审批规程

  [依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4]031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出口和代理出口的货物,可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做销售后,凭有关凭证按月报送税务机关批准退还或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程序]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税审批程序:

  (一)出口货物退税申报受理。基层局外贸企业申报管理岗查验外贸企业报送以下资料:

  1.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

  2.出口收汇核销单(关注企业)

  3.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进货分批申报单);

  4.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或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消费税产品)

  5.《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6.《出口退税货物进货凭证申报明细表》;

  7.《出口货物退税申报明细表》;

  8.《出口货物退税汇总申报表》;

  9.已通过计算机预审的远程电子申报数据(或电子申报软盘)。

  申报材料齐全的,应当场受理,在外贸企业申报资料交接簿上签字确认。同时将企业申报电子数据读入计算机审核系统。若发现申请材料不符合标准,可不予受理,但应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修正或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待纳税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要求后,再按上述程序受理。

  (二)出口货物退税审核

  1.基层局外贸企业单证审核岗对单证进行对审后,签署意见,转部门负责人岗进行复审,并将计算机申报数据通过计算机出口退税审核系统转计算机审核岗;

  2.部门负责人岗复审后,在企业申报资料上签署意见,同时将出口企业申报资料存档;

  3.基层局计算机审核岗运用出口退税计算机审核系统,对出口企业申报的电子数据进行计算机审核。对审核出现的疑点,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将计算机审核通过的出口货物退税款,确认进审核系统数据库中,并通知出口企业填报提交退税申请书.收到出口企业填报的退税申请书后,在退税申请书上签署姓名,并对照审核系统数据打印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审核结果,将退税申请书报送部门负责人岗;

  4.部门负责人岗在退税申请书上签字,连同出口退税审核结果,一并转市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

  (三)出口货物退税审批

  1.市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计会岗签收基层局转来的退税申请书和出口退税审核结果并送交负责人审批;

  2.主管退税机关负责人在退税申请书上签批。同时在国家下达的退税指标内,通过出口退税审核系统对已签批的外贸企业退税数据进行确认;

  3.进出口税收管理处计会岗打印《收入退还书》并办理退库手续。

  审核要点

  (一)基层局外贸企业申报管理岗、部门负责人负责审核以下要点:

  1. 出口货物报关单:

  (1)出口货物报关单必须为出口退税专用联;

  (2)申报报关单编号是否符合报关单号+项号的规则;

  (3)海关编号是否与企业申报一致(代理出口业务须附送代理方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4)商品代码是否与企业申报的商品码一致,是否正确使用商品扩展码;

  (5)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是否与进货凭证名称匹配。必须与企业填报的《出口货物退税申报明细表》上的数据、内容一致;

  (6)报关单上打印的出口日期必须在距离申报日期90日后的第一个增值税申报期内(已办理延期申报审批的除外)。

  2.出口收汇核销单(仅限于关注企业):

  核销单上报关单号码及核销单号码须与相应报关单上的内容一致。属远期结汇(180天以上)的,应附送外汇管理局出具的远期结汇证明。

  3.增值税专用发票:

  (1)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码、号码必须与企业申报数据一致;

  (2)审核货物名称是否与对应报关单中的商品名称匹配;

  (3)审核计量单位、数量是否与对应报关单中相应内容匹配;

  (4)审核征税率与退税率是否匹配。外贸企业从国内进料委托其他企业加工,分别取得原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加工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审核其原材料所适用的退税率是否正确。

  4.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出口消费税产品):

  (1)审核货物名称是否与企业申报数据一致;

  (2)审核计量单位是否与企业申报数据一致。

  5.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以下简称分割单):

  (1)分割单有关栏次必须填写完整、准确、清晰,并加盖税务机关的印章;

  (2)分割单上备注栏上注明的专用发票数量及号码须与附送的专用发票的数量、号码一致;

  (3)分割单上的供货企业、进货企业的名称、税务登记号码须与附送的专用税票上的供货企业、进货企业的名称、税务登记号码一致,并且与申请退税企业的名称一致;

  (4)分割单上的法定税率、征收率须符合国家政策要求;

  (5)分割单上有关的货物名称、数量、计税金额应与相应的申报表上的数据一致。

  (二)基层局外贸企业计算机审核岗负责审核以下要点

  1.将企业申报电子数据,按相应申报年月,在相应的审核环境中进行数据读入,进行自动审核,与报关单信息、专用发票信息进行对审,生成税款后确认进审核系统数据库。

  2.核查计算机审核出口数据产生的疑点,对不能直接人工调过的疑点转出口退税调查岗核实,对调查岗调查完毕的疑点,根据实际业务情况,按照出口退税管理系统中疑点调整的方法进行调整。

  (三)市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计会岗通过出口企业退免税认定和计算机审核系统数据库审核出口企业填报的《退税申请书》内容。包括:出口企业名称、纳税识别号码、海关代码、退税认定代码、开户银行、帐号、退税金额。

  (四)主管退税机关负责人负责审核出口退税计算机审核系统签批数据与出口企业填报《退税申请书》数据是否一致。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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