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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关于世博会境外官方参展者办理退税认定管理
2009-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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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境外官方参展者的办理退(免)税认定程序

  境外官方参展者如需申请相关退税,必须先到市税务七分局办理退税认定。

  境外官方参展者应如实填写《上海世博会园区货物退税认定表》(一式二份,下简称《认定表》,样式附后)、《出口货物退(免)税税务认定联系单》(一式二份,简称《联系单》),并与按规定需附送的其它资料一并报市税务七分局。

  市税务七分局核定境外官方参展者的征收管理部门、退(免)税方法、审核配置及增值税预算级次等内容后,将《联系单》、《认定表》和其它资料报送市税务三分局办理认定手续。市税务三分局对《认定表》中的有关内容进行审核、认定完毕后,对《认定表》进行编号、签章,将其中一联返还市税务七分局,交境外官方参展者。

  二、境外官方参展者申请办理退(免)税认定需附送的资料

  1、《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参展合同》;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营业执照》;

  4、主管征税的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5、世博会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通知书》;

  6、主管退税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

  三、对退(免)税认定内容的核定

  根据本市退(免)税认定办法,市税务三分局需对《认定表》、《联系单》有关内容进行核定。鉴于境外官方参展者的特殊情况,税务机关除按以往规定核定有关内容外,应对其他特殊内容核定如下:

  1、海关代码:“SB××××××××”(十位,由市税务七分局编制);

  2、纳税人类别:一般纳税人(注:考虑到世博退税的特殊性,其退税方法按一般纳税人处理);

  3、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编号:按《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参展合同》号录入;

  4、主管外汇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分局;

  5、经营者类型及退税计算方法:流通企业购进法—单票对应法;

  6、审核配置:正常企业;

  7、其他如注册类型、预算级次、隶属关系、法人代表等按照征管部门核定的税务登记相关信息进行核定。

  附件:上海世博会园区货物退税认定表(样表)(略)


 

沪国税进[2009]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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